原標題:全省“上雲”企業復産逾78% 用電量增長顯示企業産能加快恢復
從農業、工業、建築業到服務業,眼下,企業復工進度和復工後實際達産的效果,直接關係經濟復蘇進度。
透過江蘇省電力系統開發的“用電雲網”,可以管窺江蘇企業的恢復程度。為此,新華日報記者選取2020年3月4日、2019年3月4日和與2020年3月4日同為農曆“二月十一”的2019年3月17日進行比較,一探系統上線企業用電量恢復近況。
江蘇省發改委最新數據顯示,截至3月2日,江蘇省納入監測範圍的32893家設區市服務業規上企業(含部分限上批零住餐企業)中,有24854家企業實現復工複業,平均復工率達75.6%。工業方面,截至2月28日,江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復工總數4.45萬家,復工面達99%;復工人員603萬,復工人員佔比達73%。
與企業上報進度等調查方式相比,來自第三方的企業用電量,提供為復工復産企業“畫像”的另一個維度。
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日前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3月4日,江蘇上線企業復産率達78.3%,較2020年1月31日增長32.5%。同樣以1月31日為基期,截至3月4日,全省疫情保障行業復産率89.9%,增幅達55.6個百分點;全省所有上線規上企業復産率達80%以上,增長45個百分點。
那麼,相關指數回升過程中,用電量這一指標究竟在發揮怎樣的作用?據了解,“復産率”即復工電量佔比,由“復工電量/基準電量”得出。而復産率的計算,除與企業復工電量有關,還跟當地上線企業的總量和一二三産産業結構有關。
綜合來看,2020年1月31日至3月4日,江蘇上線企業用電量雖較2019年有差距,卻呈現出穩中緩升的態勢。同期,所有上線企業中復工用戶數也增加約50萬家,較2019年節後復工用戶總量的差距進一步縮小。
之所以選2020年1月31日作為基期,是因為當日適逢“正月初七”,按常規春節假期結束後上班的首個工作日來計算,更具可比性。不止於此,透過“用電量”看“復産”的過程中,日期背後還有更多“隱藏”信息。比如,在與2019年用電量進行對比、開展經濟運行研判時,對“去年同期”不同的界定方法,會呈現不同結果——
以蘇州為例,2020年3月4日,蘇州全社會用電量35273萬千瓦時,用電量約為2019年同日的85.98%;而若充分考慮農曆新年對社會用電量的影響,取3月4日對應的農曆二月十一計算,2019年3月17日(農曆二月十一)蘇州用電量為37130萬千瓦時,則蘇州2020年用電量是“去年同期”約95%——相較于85.98%,比例還高出近十個百分點。
採用不同比較方法,發現社會用電量“同比”差距在縮小,意味著眼下社會經濟運行能力相較往年,確有進一步恢復。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在充分考慮春節停工與疫情防控疊加的影響時,我們可以通過節後一段時間內,農曆與西曆分別同比的方式進行雙重驗證,加強對社會經濟運行的研判,“但別忘記,不論社會用電量是去年同期的85.98%還是約95%,都不能直接轉換為該市上線企業的産能。”同時,他也提醒,要冷靜地看到,目前全面達産還有距離,通過“復工電量/基準電量”,我們可以算出2020年3月4日蘇州上線企業的復産率為77.3%,尚有進一步提升空間。
上述人士也提醒,雖然用電量是衡量、評價企業復工達産的重要指標,但不能一味追求恢復或超越以往同期的用電水準。“經濟發展不會停滯,內外環境不斷變化,當前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為追求達到去年某一時段的用電水準,而指導復産走向。”(新華日報 記者 李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