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日報記者從4月22日連雲港市政府52次常務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連雲港市區住房保障標準進行調整,明確廉租房申請家庭的低收入線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5萬元提至1.8萬元;公租房和經濟房申請家庭的中等偏下收入線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8萬元提至3萬元;兩限房申請家庭收入線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3.2萬元提至3.4萬元。這意味著,準入門檻降低後,更多住房困難家庭將被納入保障範圍。
目前,連雲港通過經濟房、廉租房、公租房、住房租賃補貼等多種方式共解決3萬餘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連雲港市統計局數據顯示,2019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8213元,較上年增長2834元,漲幅為8%。為使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及時匹配市區城鎮居民收入水準,該市對準入標準進行調整,各收入線的準入標準分別提高2000-3000元不等,一批以前因收入超標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被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新華日報 記者 趙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