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協同打好垃圾分類攻堅戰
南京市選取64個小區和101個單位,自5月起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先行先試,探索《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提出的制度措施是否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廣大市民可以在試行期逐步適應垃圾分類的生活新風尚,各部門更要抓住這個時間窗口,驗證自身服務力能否跟得上垃圾分類新要求,部門間協作力能否撐得起垃圾分類新體系。
開展垃圾分類刻不容緩,單靠一方的力量是難以取勝的,政府部門的配套舉措再多,也得要群眾積極配合才能實施;群眾參與意願再高,也得要垃圾處理能力跟得上才能見效。即使在政府部門之間,也需要密切配合,才能確保每個環節都“不掉鏈”。垃圾分類不是“單人項目”,而是“團隊作戰”,協作精神和統籌意識才是制勝之道。
團隊項目的順利實施,必然需要每個成員明確並堅守自己的職責。既不能籠統地規定“原則上由某方負責”,導致職責不清、無人負責,也不能強把超出某方能力的職責壓下去,導致不堪重負出現短板。例如在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方面,宣傳部門擔負著引導輿論、營造氛圍的職能,但讓宣傳口徑更貼近生活場景,能發揮作用的部門還有很多:教育部門可組織將垃圾分類納入教學活動;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可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分類工作;街道、社區作為垃圾分類的“主戰場”,可以充分發動黨員、志願者,以更接地氣的方式強化居民對垃圾分類的認同感。再如在垃圾的處置方面,農業農村部門可制定推廣、補助方案,鼓勵和引導對易腐垃圾進行生態處理,堆肥還田;環保部門則應負責監管有害垃圾處置單位的作業規範,防止“揀出來又丟回去”。
垃圾分類需要一系列的創新設計。在推進這項工作時,各部門、各企業還應橫向聯動,爭取多方支持。比如,如何打通垃圾處理全産業鏈條,形成再生資源推動垃圾分類的良性循環?如何按照責任制的原則,將內涵進一步擴大到産品、包裝和銷售環節?如何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將內涵延伸到産品的消費環節?答好這些問題,必然需要統籌計劃、通力協作。
在《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中,除了黨委、政府領導和城市管理部門牽頭外,商務行政、發展改革、規劃與自然資源、財政行政主管等部門也都有相應的職能劃分。在試運行階段,各部門應主動擔負起職責,以創新務實的舉措推動垃圾分類,看看工作設想是否符合社會實際,相關舉措是否有升級、改進的空間。垃圾分類的“協同戰”中,所有成員都不能借“打配合”“唱配角”逃避應擔負的責任,每個人、每個部門都應把自己定義為“主角”“C位”,努力為子孫後代留下綠色可持續的城市發展空間。(新華日報 作者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