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教育廳發通知 規範今年普通高中招生
加大普通高中學位供給、規範招生計劃備案、規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為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入學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提高教育品質,促進普通高中教育多樣特色發展,6月2日,江蘇省教育廳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發出通知。
江蘇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加快推進江蘇省普通高中新建校和改擴建校建設,科學調配農村或城郊接合部閒置教育資源,推動高中資源整合與優化,擴大普通高中資源總量,增加學位供給。各地要統籌考慮高品質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根據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數量、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往年招生計劃落實情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年度目標以及規範辦學狀況等情況,科學編制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各地要充分考慮2020年中考延期、高溫天氣影響,優化中考考點分佈,統籌各校儘早購置安裝防暑降溫設備,加快標準化考場升級改造,進一步優化考場設施與環境。
所有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格國有資産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的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特殊類型招生要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嚴禁跨設區市招生。嚴禁舉辦以招攬優秀生源或“掐尖”為導向的各類實驗班和試點班。
各地要加強科學設計,改進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實現一考多用,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考試壓力。要制定完善本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方式、條件和程式。各設區市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于2021前研製出臺並及時報江蘇省教育廳備案。
對於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的教育部門,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南京日報 記者 談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