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部衛生健康法正式實施 省衛健委解讀法律亮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6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涵蓋了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藥品供應保障等方面內容,凸顯“保基本、強基層、促健康”理念。
江蘇省衛健委相關負責人李少冬介紹,這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第一部“牽頭管總”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首次在法律層面上明確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權益,並保障其公平可及,理順了國家和社會、醫療衛生和健康機構、公民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體現了衛生與健康工作理念從“以治病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轉變,具有鮮明的人民性、時代性、公益性,對於促進江蘇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的高品質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江蘇省衛生法學會副會長胡曉翔提出,該部法律首次出現“公民健康權”的表述,將公民健康權寫進法律,這是前所未有的,而且要求國家和各級政府對保障公民健康權必須給予人、財、物等投入,並有相應的追責懲罰機制,有目標、有途徑、有手段、有監管,保證了法律能落到實處,而不是口號。其中,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此前“職業醫師法”雖然也有類似條款,但力度不夠。對於黑診所、非法行醫等懲處力度也空前加大,比如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資格而擅自行醫的,罰款可達非法所得的5至20倍,讓其傾家蕩産。
該法還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倡導國民健康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國家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國家組織居民健康狀況調查和統計;國家制定並實施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計劃,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李少冬表示,下一步江蘇將以該法律的實施為契機,多措並舉加強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大力推行醫療聯合體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來推動醫療衛生服務的下沉,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切實補齊基層公共衛生發展短板。(新華日報 記者 仲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