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鎮江出臺《若干措施》《責任清單》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鎮江市制定出臺《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以及《鎮江市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以下簡稱《責任清單》),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若干措施》和《責任清單》對鎮江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著力建立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推進高品質發展、書寫“鎮江很有前途”新篇章提供堅實保障。
《若干措施》著眼2020、2025、2035年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總體目標。到2020年,鎮江市農産品和食品抽檢量達到6批次/千人,主要農産品品質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食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到2025年,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地理標誌農産品、乳製品、酒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以及大型食品企業産品100%實現信息可追溯;到2035年,基本實現食品安全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食品安全整體工作位於全省先進水準。《責任清單》明確了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若干措施》《責任清單》從加強全程監管、懲治違法違規、強化問題導向、提升治理能力、築牢責任體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若干措施》進一步強化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全過程監管,明確嚴管産地環境安全、農業投入品生産使用、糧食收儲品質安全等方面的任務和要求,著力保障人民群眾“菜籃子”安全。為進一步規範食品生産經營行為,《若干措施》要求,開展精準監管,嚴格落實生産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嚴管食品加工品質安全、流通銷售品質安全、餐飲服務品質安全、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風險分類和分級監管,對一般風險企業“雙隨機”抽查、高風險企業重點檢查、問題線索企業飛行檢查,嚴格特殊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監管,著力解決“一非兩超”和生産過程不合規等問題。
繼續按照實行最嚴厲的處罰要求,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鎮江農産品品質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建設,推動落實食品安全司法鑒定、故意違法民事賠償等制度……
從群眾最關心、最擔憂、反應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入手,用5年左右時間,集中力量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餐飲品質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等十大攻堅行動。
從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標準、落實“放管服”、推動食品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制、推廣食品安全責任險、提升農産品品質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強化食品安全抽檢、推進社會共治等多個方面作出具體制度安排,著力深化食品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
《若干措施》明確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其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要以食品安全為首要職責,執法力量向一線崗位傾斜。農業綜合執法要把保障農産品品質安全作為重點任務。同時要求進一步厘清各層級監管事權,依法依規制定農産品和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責任。
《責任清單》中,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向上級黨委和政府報告的重要內容,將黨政領導幹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監督內容,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將落實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點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跟蹤督辦內容。
《若干措施》和《責任清單》是鎮江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和“兩辦”名義出臺的食品安全工作綱領性文件,具有重要意義。(新華日報 作者 夏莉 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