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2020年以來,南通海門市司法局以“五個過硬”為目標,出臺《關於堅持黨建引領建設高素質司法行政隊伍的實施意見》,通過建立健全隊伍建設六大機制,激活隊伍活力,切實提高司法行政幹部“團結、創造、擔當、奉獻”精神,推進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讓黨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高素質司法行政隊伍。
一是內部管理機制。海門市司法局全面梳理各類議事機構和制度機制,規範統一黨務、政務、業務、事務等各條線工作,修訂完善15項內部管理制度,並進行彙編,做到人手一冊,形成內部管理制度網絡體系,確保各項權力正確行使和責任落實。
二是雙向交流機制。海門市司法局通過暢通司法行政幹部縱橫交流渠道,將基層司法所工作經歷作為機關幹部選拔任用優先條件,分批安排無基層工作經歷的機關幹部交流至基層司法所鍛鍊,加大機關科室之間、司法所之間的幹部橫向交流力度,培養造就複合型司法行政人才。
三是能上能下機制。海門市司法局通過落實月度工作清單制度、工作督辦通報制度,開展“創新司法、服務發展”競賽、“曬曬我的業績”活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格局,營造“個個坐不住,人人向前衝”的良好氛圍,保持司法行政隊伍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和務實苦幹的良好作風。
四是人才培養機制。海門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中層幹部講壇、司法所長論壇、青年幹部講壇等平臺,通過定期舉辦讀書活動、開展專題研討、交流履職心得、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等多種形式,讓全系統幹部深入了解各部門的崗位職責並學習優秀代表的先進工作經驗。通過全方位開展教育培訓,分層次、分業務、分崗位開展理論和實操培訓,補齊知識結構短板,組建各類專業人才庫,形成結構合理,良性循環的人才梯隊。
五是效能督查機制。海門市司法局制定了《司法局效能作風督查制度》,深化整治庸懶散慢拖行為以及“慢落實、偽落實、淺落實、空落實”現象,深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成效,向“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等“為官不為”問題亮劍,對“佛係”司法行政幹部嚴肅懲處、嚴厲問責,全面提振司法行政黨員幹部精氣神,增強幹事創業源動力。
六是幹部激勵機制。海門市司法局進一步落實幹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的工作機制,將“責任擔當,爭先創優”作為幹部選拔的主要依據,積極拓展幹部發展空間和渠道;研究幹部多渠道發展措施,健全完善與屬地區鎮領導溝通機制,主動與地方組織部門溝通,配優配強司法所隊伍,加大向地方黨委政府推薦優秀司法所長力度。(文 唐強 張衛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