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日前,蘇州市司法局印發《關於開展法律援助事項範圍負面清單試點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法律援助事項範圍負面清單試點工作。試點為期一年,從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試點地區在江蘇省司法廳確定的試點地區張家港市的基礎上,擴大到全市10個市、區。
蘇州市司法局制定了蘇州市法律援助事項範圍負面清單參考目錄,對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不列負面事項,對民事案件列出23項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之外的事項,均納入蘇州市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在符合蘇州市法律援助申請的經濟困難標準的前提下,經濟困難群眾可以就負面清單之外的事項,向蘇州市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關於開展法律援助事項範圍負面清單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市司法局負面清單目錄的基礎上,編制各自的負面清單,加強清單信息公開和宣傳解讀,通過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發佈,嚴格實施“一張清單”管理,維護負面清單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負面清單試點工作的實施,以清單方式列出不予法律援助的事項範圍,明確蘇州法律援助的職責邊界,有效解決法律援助事項複雜、不易理解、不便操作等問題,進一步擴大蘇州市法律援助事項範圍,拓展法律援助覆蓋面,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文 朱遠明 黨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