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江江蘇段、太湖全域年底前將全面禁捕退捕 用十年“無漁” 換年年“有魚”
根據農業農村部的通告,2020年1月1日零時起,長江流域的重點水域將分類分階段實行漁業禁捕,“長江禁漁10年政策”落地。
江蘇省政府7月3日印發相關通知,明確長江幹流江蘇段,滁河、水陽江、秦淮河等重要支流和石臼湖等通江湖泊暫定實施10年禁捕,禁捕期內,生産性捕撈和娛樂性垂釣全面禁止,做到無捕撈漁船、無捕撈網具、無捕撈漁民、無捕撈生産,2021年1月1日前,實現清船、清網、清湖。
連日來,新華日報記者在蘇南多地採訪,實地探訪作為“魚米之鄉”的江蘇各地,如何籌謀用10年“無漁”換年年“有魚”。
禁得住,斬斷利益鏈倒逼源頭“無漁”
7月7日一早,新華日報記者從無錫紡工碼頭登上一艘漁政船,前往太湖梅鱭河蜆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船行20分鐘左右,除了領航船,江上看不到一艘漁船。省漁政總隊總隊長王新勇指著遠方一座烏龜形狀的山體告訴新華日報記者,從烏龜山到拖山之間10萬畝水域正是保護區所在,烏龜山上設有雷達,增設“電子圍欄”,檢測、震懾非法圍捕者。
在煙波浩渺的太湖,有3個這樣的國家級保護區,佔太湖面積1/8。太湖每年9月開捕,次年2月起禁捕。根據江蘇省最新出臺的禁捕退捕實施方案,省內34個國家級、省級水生生物保護區實行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護區所涉湖泊其他水域年底前全面退捕,意味著未來太湖從季節性禁捕進入全面禁捕。
“無錫既要管轄35公里長的長江江陰段江域,也要管轄330平方公里的太湖水面,禁漁壓力很大。”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薛俊仁説,光2020年該局就對非法捕撈犯罪活動立案偵辦17起。
新華日報記者從省漁政總隊了解到,2020年長江禁漁以來,全省各級漁政執法機構組織開展日常巡護和專項行動1000多次,出動執法人員7300余人次、執法船艇1200余艘次,查處違法違規案件200多起,沒收漁獲物700多公斤。“面對屢禁不止、不斷翻新的非法捕撈行為,必須加強與農業農村、漁政、海事、市場監管等行政執法部門的聯動。”薛俊仁説。
“只有斬斷産銷鏈、摧毀利益鏈,才能真正‘禁得住’。”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局長許偉英説,因為“嚴打”,如今生活中已基本找不到挂著“野生江鮮”“正宗江鮮”牌子的店面,未來還需強化對銷售、養殖環境的監管,杜絕野生魚蝦夾雜銷售,倒逼源頭“無漁”。
退得出,讓上岸漁民生活無虞
常熟市滸東新村村民郭振祥家世代打漁為生,這些年親眼看著常熟滸浦港從上世紀90年代“一個潮水就能帶來四五斤蝦”,到出一次船抓不到幾條魚的全過程,也見證了國家退漁政策的步步推進。去年底,鎮上來宣傳全面退漁的政策,於是“交了船”。
讓他欣慰的是,2020年小年夜,7萬元的退漁補償金就打到了他卡上。“我們這裡的漁民大多年紀大了,也不大高興捉魚了。現在我和家主婆兩個人都有養老和醫療保險,每個月還有退休金,我還可以到工廠去打打零工,上岸對我們影響不大。” 郭振祥説。
這些年,江蘇省沿江沿湖地區一直在探尋妥善安置“洗腳上岸”漁民的辦法。地處蘇浙交界、太湖“西走廊”的宜興市丁蜀鎮,轄區內有3個漁業水産村,在當地停泊的漁民有255戶,其中本鎮在冊漁民174戶。該鎮副鎮長曹曉平直言,讓漁民上岸容易,但安於岸上生活很難。當地一個漁民原來年收入二三十萬元,退捕後有兩年緩衝期,領最低工資保障,扣除按徵地農民標準一次性繳納的2萬多元社保,每月收入只剩1200元左右。如果無法解決就業問題,生活差距還是比較大的。
“科學安置,才能讓漁民退捕後生活有奔頭。”中國水産科學研究院淡水漁業研究中心主任徐跑建議,上岸漁民普遍文化程度較低,年齡較大,就業有困難,但無不是江上“老把式”。除了常規的轉産轉業措施外,可以吸收有經驗的漁民建立協助巡護隊、水生動物救護隊,參與長江漁業資源的巡護和科研監測,也是化解轉産壓力和多元化安置的一條路。
護得好,不讓魚米之鄉子孫“無魚”
徐跑是5名聯合提出“長江十年禁漁政策”建議的專家之一,他告訴新華日報記者,一段時間以來,長江已經陷入“資源越捕越少,生態越捕越糟,漁民越捕越窮”的惡性循環,長江生物完整性指數已到最差的“無魚”等級。眼下,淡水水産養殖規模都早已遠超野捕,漁民數也並不多,人工養殖魚類在經過多代繁衍後,不可避免會出現遺傳多樣性退化,10年時間禁漁,可以繁衍優質野生魚來改善種群。
“長江禁漁,不僅不影響老百姓吃魚,反而有利於長江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徐跑給出一組數據,2017年初長江保護區實行全面禁捕時,江蘇段魚種為48種,到2020年已恢復到79種。
“還需建立覆蓋長江江蘇段資源生態一站式監測評估體系,建立養殖種和生態種的鑒定規範,從而保障禁捕和增殖放流效果。”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張建軍建議。(新華日報 記者 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