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出售實習證明 店家稱公章保證真實

2016-07-26 18:40:55|來源:三秦都市報|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網店出售實習證明 店家稱公章保證真實   

部分網店銷售“實習報告”    

  每年7月,既是畢業季又是暑期,不僅應屆生們要找工作,大三、大四在校生也忙於實習。如今,一些學生甚至不用找關係為自己的實習證明蓋章,通過網購居然也能實現。     

  店家:各種措施保證不露餡     

  記者在某電商網站搜索“實習報告”,立刻跳出100多個相似服務的店舖。記者以大學生身份聯繫其中一家銷量較高的店舖,對方通過驗證後,首先給記者發來交易規則。“阿裏旺旺只用作提供QQ號,所有問題只能通過QQ號諮詢,交易完成後要刪除好友和聊天記錄。”     

  由於店舖的註冊地點是湖北省武漢市,記者諮詢,能否提供西安本地公司實習證明。幾分鐘後,對方發來幾個網站傳媒、軟體開發、廣告設計等行業的西安有限公司的名稱,並表示“各種職務都可以開,保證蓋的是公司真實公章。”對於記者提出的“擔心學校回訪”問題,對方稱如果需要安排專門接聽電話,需要另加300元。同時,這位店家還“貼心”建議記者,學校基本不會回訪,一般不需要增加這項服務。     按理來説,大學生利用暑期實習,之後單位開具證明不過順理成章,為何這樣的事情也要弄虛作假?記者了解到,很多高校都將學生暑期實習與學分掛鉤,並且除了實習報告,還需要實習單位的蓋章證明,這些規定讓很多打算考研的學生同樣感到難以取捨。記者的校友柳咏梅回憶,當時同宿捨得6個人都準備考研,幾個人通過一個朋友親戚幫忙,統一給大家開了實習證明。“其實都是弄虛作假,只不過現在網購更‘方便’了。”     除了實習和自己安排在時間上衝突,對有些學生來説,實習證明成為一種負擔,不得不用“非常手段”獲得。西安一所高校大三學生小程告訴記者,自己學的是平面設計,由於學校要求實習和專業相關,她找了好幾家廣告公司都被拒絕,現在正在為實習事情發愁。“聽説網上花不到100元就可以代辦實習證明,如果實在沒辦法也只能這樣混過去了。”     

  律師:私刻公章違反《刑法》     

  網上銷售實習證明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僅涉嫌超出企業的經營範圍,而且也涉嫌破壞學校的正常管理秩序。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描述的第一種行為,即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産、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不僅如此,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網購來的實習證明很多本身也是假的,涉及公司表示對此並不知情。而公章刻製單位都是需要在警方備案的,那這些實習證明上加蓋的公章從何而來?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陳晴律師表示,如果有私刻公章行為,商家還涉嫌觸犯《刑法》。“《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記者 文晨)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