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假”能否落地開花?改革探親假更具可行性

2016-09-13 09:22:47|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報道(王偲瑤):據了解,今年5月份河南省就通過本地新計生條例,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日前,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北京將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規劃指出,為弘揚尊老、養老、助老傳統美德,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在其老年長輩生日、老年節以及需要康復服務、臨終關懷服務支持時探親休假。

  一時間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其實早在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當時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有人認為孝老、探親屬道德範疇,有人覺得難以真正實現缺乏可操作性,你怎麼看?

  市民:贊成孝老假

  在採訪中市民楊女士表示,“平時離家太遠,雙休日時間太短。來回都浪費在路上了,如果能有這個假期回去陪伴父母也是件好事。”

  “這是件有積極意義的事情,但是我覺得還是分情況。有些私企怕是不會放這個假。”在北京工作的朱女士説。在這件事上她心中還有隱憂,就是這個假該放多長時間?如果還是兩三天,對於離家較遠的她來説無異於沒有放假。

  離家近的王先生告訴我們,平時週末他也會抽時間陪陪父母,如果有這樣的政策那就可以帶他們周邊遊玩了。

  市民劉奶奶兒子和兒媳上班忙,平時都是她接送孫子上下學。聽説有這樣的假期,也很希望孩子們能常回來看看。

  李大爺則説,有孝心就行了,不回來就不回來了。來回奔波我們也心疼。

  企業:成本較高 出於人文關懷會適當考慮

  隨後,我們採訪了幾位企業管理人員。

  “放孝老假是件好事,如果説國家提倡這麼做,那就根據情況放假,”一位汽車服務維修中心的老闆告訴我們。另有企業老闆表示,如果説是強制性的,那必須響應國家的政策,也傳達孝順的理念。這個假一定會放。但是若是倡導性的,則會借鑒其他企業的做法。“覺得對於國有企業大單位比較合適,我們屬於創業的初期,很多時候還需要加班加點的努力,所以對於會影響工作效率的事,暫時不予考慮,”一傳媒公司總經理説。餐飲公司劉經理表示,越是節假日餐飲行業越是忙的焦頭爛額,若不是強制性的就不會考慮放假。“放假不等於孝敬父母,不放假也不等於拋棄傳統的孝順觀,我覺得重在‘孝心’不在假期,”劉經理説。

  業內專家表示,有許多小微企業處於事業上升期,空談“孝老假”而無補貼政策,“孝老假”落地難,確成現實。但是考慮到對員工人文關懷,會放假,但是放假時間可能有彈性變動。

  律師:屬倡導性法律 有積極意義

  陜西德尊律師事務所陳灝主任表示,這項政策的落實是有困難的,每個單位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也不一樣。“法律規範分為倡導性和強制性,孝老假的出臺則是屬於倡導性的,即就是國家提倡出臺這樣的政策。百善孝為先,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從國家角度號召大家有很大的積極意義,”陳灝説。

  他坦言從法律角度來説,如果強制實施的話,是有困難的。但是它的號召力和號召作用肯定是很明顯的。“它是一種價值導向,效果也比較明顯。”

  媒體評論:真正要落實孝老假還需要制度保障。孝老假出臺容易落地難,隨著國家經濟發展,老齡化程度加重,空巢老人數量隨之龐大。孝老不在“假”而在“心”。很多在外打工者無法回家探親的原因主要也不在假而在“錢”。因此有專家表示,落實孝老假不如改革探親假,或增加別的假期。在採訪中有市民表示,如果可以延長其他假期,也可以回家看望父母。如果把孝老假單獨羅列,時間短、費用大,即使放了這個假,也未必回家“孝老”。

  其實早在1981年,《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就已出臺,但35年過去了,2016年探親假卻處在眾多勞動者"不知道、不願請、不敢請"的尷尬境地。如何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利益,改革探親假,緩解空巢現象,仍是一個棘手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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