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六種情況 電梯立即停運

2016-11-16 10:09:18|來源:西安晚報|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西安市品質技術監督局日前通過官方網站發佈《西安市電梯使用管理規範》,向社會徵求意見。

  《規範》針對人員管理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使用單位應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持證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進行日常使用安全管理。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數量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電梯分佈在不同區域或地點的,應按樓盤、管理區域等分別配備至少1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30台(含30台)電梯至少配備1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接到故障或者事故報告後,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立即採取應急措施,組織維保單位實施救援,報告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報告有關部門;電梯使用期間值班室應有人員24小時值班,對電梯故障、受困求救以及乘客投訴、反映的問題應立即報告電梯安全管理人員。

  電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使用單位應立即停止電梯運行: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電梯及其零部件受潮,以及安裝電梯及其零部件的機房、井道、底坑等場所進水或嚴重受潮;電梯運行過程有異常聲響,安全保護裝置發生誤動作,層門、轎門工作異常;電梯發生故障、事故或存在事故隱患;接到安全監管部門、檢驗機構或維保單位因發現事故隱患而發出電梯停止運行通知;監督檢驗或定期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此次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您可登錄西安市品質技術監督局門戶網站,查詢標準信息和反饋意見、建議。(記者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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