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為獲租金交租賃公司打點 存在風險和盲點

2016-12-01 09:01:42|來源:三秦都市報|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私家車為獲租金交租賃公司打點 存在風險和盲點

  近年來,西安市民購買轎車的越來越多,車輛放在家中不常用,就把車輛寄放在租賃公司。還有一部分人,看好汽車租賃市場,購買二手車然後把車放在汽車租賃公司,雙方簽訂合同,收取一定數額的租賃費。另一部分人,換了新車,賣舊車不划算也放到租賃公司,收租金。

  以上做法,已經成為行內的慣例,但是,汽車租賃公司為了搶市場,對於租車者只是收取一定數額的定金,並留下身份證、駕駛證複印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就可以上路了,而一旦發生車禍或者租車者與人發生經濟糾紛,對於汽車租賃公司和私家車主都會造成經濟損失,卻無人願意承擔。另有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租車行業的管理漏洞,採取詐騙手段,將租賃的車輛非法倒賣,也是時有發生。

  近日,記者通過對西安汽車租賃市場的調查,發現其行業存在風險和盲點,對此,法律界人士建議,汽車租賃公司提高租賃門檻,除了收取押金外,最好採用擔保的方式,避免租車的風險;而租車者對於所租車輛的選擇,租車爭議的處置,也應做好充分的準備。

  計程車輛被人扣押 租賃公司有苦難言

  “今年10月30日,租車人唐某到我們公司租車時,我們按照常規收取了他1000元的押金,以每天100元的租金和租車人簽訂了租賃合同,不料,當天下午,就接到租車人唐某的電話,説租用的車輛在漢陰縣被人劫持,讓我到派出所作證。”安康市漢濱區一家汽車租賃公司負責人孫經理鬱悶地説,他們租賃公司和扣車人張某沒有任何經濟糾紛,和租車人唐某也只是車輛租賃關係,可是他們多次到案發地漢陰縣公安局雙乳鎮派出所説明情況,並以車輛被劫報案,派出所辦案民警先是以經濟糾紛為由,不予受理,事情過了19天后,在他們多次催促下,才給他們下達了不予立案通知,他感到非常委屈,“我和扣車人張某沒有任何關係,他憑什麼扣押我的車輛?”

  孫經理告訴記者,這輛被人強行扣押的車輛是給他妻子買的新車,價值12.4萬,連各種手續辦下來一共花費14萬元,由於放在家裏不常用,自己又在汽車租賃公司上班,就放在公司出租。“要知道是現在這種情形,就是給多少錢,我也不會把車租出去的,現在車要不回來,妻子埋怨我,我的工作也受到了影響。”

  記者調查發現,像孫經理遇到的這種情況,在汽車租賃行業時有發生,已經是見怪不怪。去年12月2日上午,西安十幾位私家車的車主聚集在西安大明宮附近的一家汽車租賃公司門口。原來他們都將閒置的車交給了這家租車公司,但是現在車卻找不回來了。

  隨後,記者將“私家車租賃”幾個字輸入百度查詢,發現租賃公司租出的車輛,大多如期歸還,但計程車輛被人扣押,採取欺詐的手段,非法倒賣的事件也是時有發生,屢見不鮮。

  行內競爭激烈 租車不設門檻

  據記者調查了解,西安汽車租賃行業計程車輛,按照行規租賃人需繳納保證金,一般車輛交保證金2000—3000元,高檔車則需交5000—10000元,每日用車租金根據車輛不同,普通車輛日租費170—500元,高檔車日租費500——1000元不等,到了節假日租車高峰期,可上浮50%。租用車輛不用人擔保,也不用繳抵押金。

  業內人士保守估計,目前,在西安從事汽車租賃的大小公司500多家,擁有計程車輛約8000多輛,競爭異常激烈。而一些小公司為了節省開支,在街頭路口用一輛廢舊車置放一塊“車輛出租”白底紅字的牌子,下邊留著聯繫電話,招攬租客,曾經成為城市的“另類風景”,如今市場的蕭條低迷,加上環境治理,才不見蹤影。

  劉先生是西安東郊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負責人,他告訴記者,他從2010年進入這一行開始,剛開始生意不錯,可從2014年後,生意比較冷清。近年來,隨著汽車租賃公司數量的急速膨脹,西安汽車租賃行業的競爭已趨於白熱化。尤其是幾家全國性車輛出租連鎖企業在西安更加劇了這一趨勢。儘管西安汽車租賃行業,適時推評出西安十大汽車租賃公司排名,但由於本地眾多汽車租賃公司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抗風險能力弱等因素,同時,受困于政策、成本、理念等原因,本地汽車租賃公司也難以在短時期內做大做強。

  油價高企、道路擁堵、停車位不足……“買車不如租車”的觀念正隨著養車成本的不斷提高而流行。但大多數汽車租賃企業的生意卻並不盡如人意。“節假日還好點,能租出去些車輛,平時租車的人很少。”據劉先生分析説,第一:汽車租賃公司太多,相互壓價,無序競爭;第二:現在擁有私家車的人數逐年增加,租用車輛的人逐年下降,租車行業市場供大於求;第三:由於受大環境的影響,市民自駕遊的人數和熱度比往年下降。基於以上三點,汽車租賃市場目前整體疲軟、低迷。

  私家車為獲租金 交租賃公司打點

  “自己購買的車輛,放在家裏閒著也是閒著,還要交車位費,不如放到汽車租賃公司用來掙點租金換些零花錢。”這是不少私家車主計程車輛的出發點,也正是基於這一點,有人才把私家車放到汽車租賃公司掙租金,特別是剛換了新車的車主,舊車沒跑多少公里,車況也不錯,當二手車處理,賣不上價,索性放到租賃公司,掙點租金。但是,他們忽視了車輛發生事故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據了解,閒置的私家車要出租給汽車租賃公司,按規定還要經過重重審核,要求車輛是兩年內的新車,而且所有的車輛都需裝GPS定位系統。此外,不是所有閒置的私家車輛都可以出租給租賃公司,他們會有專人上門前來查看車輛,並對車輛進行評估,才會與車主簽訂租車的民事合同。但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大的正規的汽車租賃公司設有“準入機制”,一些小的租賃公司,只是簡單的看看車輛的運行公里,對汽車的發動機、制動、油門、擋位以及輪胎,人工試開或者目測一下,就簽訂合同,交付使用。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就為車輛的安全事故、事故賠償等留下了隱患。

  11月24日,記者採訪時,西安東關一位姓楊的車主告訴記者,他的車曾經放在西安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後來,被租賃公司租賃出去,雖然也掙了一些錢,但由於租車人不愛惜車輛,等他把車取回來時,整個車的損耗嚴重,把他心疼壞了,從此,他把車放到地下車庫,再也不出租了。

  家住西安北郊的魏先生表示,自己家裏有兩輛車,其中一輛車是妻子送小孩子上學用的,現在孩子大了車子閒置在家,但他認為,車子閒置也不能租出去,要是萬一齣了事故,還要承擔責任,所以不貪這個小利,自己的車還是自己使用更好些。不過也有一些車主認為,只要不承擔事故連帶責任,可以考慮將自己閒置的車輛出租,車子放在家裏閒著也是閒著,不如用來換些生活費。

  關於私家車主計程車輛的“風險”,西安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負責人王經理表示,在與車主簽訂了私家車民事租賃合同後,他們將車主的私家車租給第三方,也會與第三方簽訂相應的合同,同時會要求第三方購買使用期間的保險,如果出險,將由租車公司與第三方處理,車輛的所有人不需要出面。

  私家車“租賃”需承擔“非法營運”的風險

  隨著車價的降低,“有車一族”越來越多,有些人就把車放到租賃公司收租金,甚至認為這是一種好的投資方式,卻忘了這種投資背後所隱藏的風險。

  記者採訪時,在西安汽車租賃行業了解到,在不少公司經營的車輛中私家車“託管”、寄放的佔了很大比例。一聽説,記者有車想放在租賃公司出租,一位汽車租賃公司的老闆立刻拿出專門列印的“外部車輛挂靠合同”,其中回報方式有兩種,一是按天數租,公司拿走租金收入的15%。二是車主每個月拿固定數額(2000—3000元左右),車則由公司全權使用。但是車輛的養路、審驗、維護等費用卻由車主自己負擔。

  對於私家車靠挂在汽車租賃公司進行營運,按照2008年修改後的《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汽車租賃公司自有汽車不少於20輛,且汽車車輛價值不少於200萬元。但記者調查中發現,很多企業車輛僅為十幾臺。一些勉強能夠達到規定數量的企業,不少車輛還屬於違規的“挂靠”車輛。而規模較大的汽車租賃公司,也不過擁有五六十輛車。“挂靠”車輛目前按規定是不允許的,屬於“非法營運”,萬一在路上被查出,會有500—1000元的罰款。另外,一旦車輛被騙租或出車禍,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可能會因其是“非法營運”而拒賠,車主就要承擔全部的損失,這是最大的風險。

  陜西天時法律諮詢服務公司主任張衛認為,將自己的閒置汽車租給特定的個人或單位,車輛出租是將物權中的使用權出租,與提供營運服務是有區別的。但是,租車出去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等同於自己駕駛。所以,建議私家車車主儘量不要將自己的閒置車輛租賃出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同時,張衛建議,汽車租賃公司要求租車人租車時,提供相當於車輛價值的錢財保值這個不太現實,但是讓租車人找人擔保,這個並不難辦到,這樣就可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記者 楊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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