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臺秦嶺保護新規 農家樂不得違法佔地經營

2016-12-23 16:58:4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新聞發佈會議現場(王偲瑤 攝)。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報道(王偲瑤):11月23日,西安市政府新聞發佈廳召開《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施行新聞發佈會。《辦法》規定從事穿越山嶺、攀登山峰等戶外活動的人員,今後應當按照公佈的路線開展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線路,同時還需將産生的垃圾帶離。

  據了解,2016年11月24日,西安市市長上官吉慶簽署《西安市人民政府令》,公佈《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辦法》。《辦法》共6章46條,涉及執法體制、項目準入、生態環境保護及責任追究等內容。是對《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細化、補充。《辦法》12月25日起施行。           

  首次明確秦嶺生態保護範圍四至界限

  《辦法》首次明確了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四至界限及所轄6個區縣的具體範圍。東、西、南至本市行政界限;周至縣、戶縣、長安區行政區域內北至107省道以北一千米;藍田縣行政區域內,北至107省道;灞橋區行政區域內北至灞橋區臨潼區交界,南至灞橋區藍田縣交界,西至沿陰坡村、下魯峪村西界至柿園接二網路,沿二網路至新興王柯寨段南延伸線至灞橋區藍田縣交界,東至灞橋區行政界限;臨潼區行政區域內,南至臨潼區行政界限,北至西臨城市快速幹道臨馬路至臨藍路,其中陜鼓廠至華清池段北至驪山坡腳線,西至臨潼區灞橋區交界,不含西安臨潼國家旅遊休閒度假區規劃範圍。

  破壞生態者將受到懲罰  農家樂不得違法佔地經營

  西安市秦嶺辦劉興讓介紹,農家樂經營者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即不得違法佔地或者佔用河道經營。按規定處理和收集生活污水、垃圾,不得隨意排放、棄置。優先選擇清潔能源,不得砍伐林木作為燃料。

  同時,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內拍攝電影、電視、廣告和音像資料或者舉辦其他大型活動,舉辦單位應當向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後,按規定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活動舉辦單位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活動對秦嶺生態環境的影響評估、環境保護措施和活動基本情況等資料。

  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秦嶺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戶外活動情況,劃定旅遊景區外穿越山嶺、攀登山峰的路線和露營地,並向社會公佈。西安市秦嶺辦副主任王春宏表示,以前對於驢友們的探險穿越秦嶺山的行為沒明確的規定,此次通過這些規定,我們會徵求大家意見發佈一些路線,“這既是出於保護秦嶺的要求,同時也是為驢友們的安全考慮。”同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範圍內的旅遊景區,將設置機動車停放點。景區管理機構可以採用新能源車輛運送遊客,減少尾氣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等。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