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閻良環境監測站造假:布條“鎖”門 隨意靠近

2017-04-17 09:19:56|來源:陜西傳媒網|編輯:王菲|責編:張琳瑞

  4月11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查組向陜西省委、省政府反饋督察意見指出,西安市長安區、閻良區相關人員環保底線意識不強,人為干擾國家空氣品質監測子站正常運行,對空氣品質監測數據實施造假,造成惡劣影響。

  數據造假成為西安市環保系統一年來閉口不願談的事情。此次作為督查組反饋的一個內容,再次引起公眾高度關注。

  那麼案發一年了,事情進展如何?華商報記者接觸多個部門及相關人員,還原空氣自動監測人為造假的真實過程。

  長安環保局造假牽連5人

  華商報記者經多方了解,西安市長安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長安監測站)係環保部確定的西安市13個國控空氣站點之一,通過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採集,處理監測數據,並將數據每小時傳輸發送到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根據這些數據,一方面通過網站實時向社會公佈,一方面用於編制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月報、季報和年報,向全國發佈。長安監測站為國家直管監測子站之一,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委託武漢某公司進行運行維護,不經充許,非運維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2016年2月份,長安區監測站回遷至長安區內某大學的動力樓頂。時任長安監測站站長的李某利用協助監測站搬遷之際,私自截留了監測站鑰匙並偷偷記下了監測站監控電腦密碼。有了鑰匙和密碼,進入監測站就方便多了。

  2016年初,監測站空氣自動監測儀器顯示,長安區空氣品質一直處在污染狀態。此時,長安區環保局個別領導打起了監測站空氣探孔的主意。2016年2月份至3月份之間,在時任長安區環保局局長何某的授意指使下,長安監測站站長李某、工作人員張某多次潛入長安監測站內,利用棉紗堵塞採樣器的方法,干擾監測站內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的數據採集功能。堵塞上棉紗,如同給採樣器戴上口罩,這樣數據發生變化,監測系統無法採集到真實數據。

  記者在採訪時獲悉,長安監測站站長李某還多次指使張某、張某某採用上述方法對長安監測站自動監測系統進行干擾,造成了該站自動監測數據多次出現異常,影響了國家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正常運行。為了防止行跡敗露,2016年3月中旬,時任監測站站長的李某還指使張某、肖某潛入長安區監測站內將監控視頻刪除。

  作為全國首個環境空氣監測造假案件,給空氣監測探孔處堵塞棉紗是誰想到的?華商報記者多方了解,有的人根本不知道,有的知道一些內情的人堅決不透露,只説一切等法院開庭後就會明朗。

  閻良環保局造假牽連2人

  西安市閻良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簡稱閻良監測站)係環保部確定的西安市13個國控空氣站點之一,它同長安監測站一樣,通過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採集、處理監測數據,並將數據每小時傳輸發送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一方面通過網站實時向社會公佈,一方面用於編制全國環境空氣品質狀況月報、季報和年報,向全國發佈。華商報記者採訪獲知,從2016年2月起,時任局長的唐某為改變系統自動監測結果,在明知正常途徑無法改變數據的情況下,仍指使監測站站長張某採取手段降低監測數據。

  2016年2月至3月,在唐某的授意下,張某多次潛入位於閻良某廠辦公樓頂的監測站內,利用棉紗堵塞採集器的方法,干擾子站內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的數據採集功能,造成該站自動監測數據多次出現異常,影響了國家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正常運作。

  記者在採訪中得知,由於閻良環保局人員比較少,監測任務比較重,每次對監測儀器進行堵塞時,都是身為站長的張某親自去。案件發生後,該局只涉及到局長和監測站長。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時任局長唐某已五十多歲了,監測站長張某四十歲左右。對於誰讓他們堵塞?技術又是從哪學來的?在閻良,記者仍然沒找到答案。

  隨後,檢察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涉案7人進行了批捕。7人包括:長安區環保局1名局長、1名監測站長,3名工作人員;閻良區環保局1名局長1名監測站長。

  兩個局的局長被帶走 引起震動

  據西安環保系統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紹,由於案件發生得比較突然,驚動了環保部和公安部,警方將涉案人帶走後,又根據涉案人員的供述,從這兩家單位取走了相關資料。

  由於此次造假行為,涉案人員利用棉紗堵塞採集器的時候都是個人單獨操作,所以外人知道的少之又少,本單位或個人關係比較好的同事,相互之間也沒有人提及此事。事件暴露後,等警方將包括兩個單位的局長等相關涉案人員帶走後,才引起震動。

  採訪中,一位環保系統的官員坦言,造假所産生的影響非常巨大,可以説是近幾年來少有的震動。事情發生後,相關涉案人員被羈押。

  事發後西安環保系統嚴厲整治

  據知情人介紹,省環保廳、特別是西安市環保系統內進行了史上最嚴厲的整改活動,各級黨委專門開會要求,對監測系統內的工作人員,集中或單獨進行談話警示教育學習。

  長安、閻良監測站數據造假之後,西安市環保局專門印發《西安市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準確性監督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篡改監測數據包括下列情形:採取人工遮擋、堵塞和噴淋等方式,干擾採樣口或周圍局部環境的;人為操縱、干預或者破壞排污單位生産工況、污染源凈化設施,使生産或污染狀況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等等。

  同時,辦法將準確性作為當前環境監測管理的重點,完善環境監測品質控制管理體系。切實提高環保監測機構、企事業單位自行監測工作品質,保障環境監測數據的可靠性、權威性,更好地為環境決策與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礎支撐。

  案件發生後,環保部將原來轄區代管變成了直管。西安市環保局專門要求,嚴禁長安、閻良兩地環保系統的人員靠近國家直管的監測站,更不能操作任何儀器。

  環保系統工作人員介紹,長安、閻良兩個監測點造假,屬於全國首例,引起中省市重視。但當時的法律、法規對這樣的案例卻是空白,環保部為此專門出臺一些法律法規,司法系統內,對一些法律條款也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可以説是影響深遠。

  造假成立 但“後果嚴重”難判定

  近日,華商報記者在長安、閻良兩地深入採訪,見到了兩個單位的工作人員、涉案人員親朋好友或其他相關人員,他們都提出一個同樣的疑惑:案件都已經發生一年了,兩家單位7名涉案人員為何還一直羈押在看守所而沒開庭審理?家屬也是非常著急。

  記者通過多個渠道獲悉,案件偵破在2016年4月左右結束,事後不久案件就移交到檢察院,同年10月份準備開庭,檢察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刑事責任。因作案手法屬於全國首例,無案例可參考,當時的法律法規屬於“空白”,法律界對此認識不一。有人提出遵循“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疑罪從無”和禁止類推、刑法謙抑(少用甚至不用刑罰)的原則。也有人提出嚴厲處理。

  記者採訪時,法律專家提出,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刑事責任,該罪屬於法定的結果犯,以涉及的計算機數量或違法所得、經濟損失等認定。環境監測數據失真,確係違規,但“後果嚴重”無法判定。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相關裁判文書共300余件,多數以駭客攻擊、木馬病毒、偽基站等為非法手段,以進入計算機系統為標準,涉及信息竊取、虛擬財産盜取,無一與本案有類似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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