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唆使妻子 偷走他人電動車

2017-11-14 11:25:31|來源:西安晚報|編輯:李妍|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自家電動車丟失 報案後未找回 男子唆使妻子 偷走他人電動車

  自家的電動車丟失後報案沒有結果,男子張某發現一輛未鎖的電動車後動了歪心思,唆使妻子配合他將電動車偷走。11月13日記者了解到,雁塔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張某批准予以逮捕。

  今年10月14日14時30分許,張某下班回到位於中鐵國際城小區的單位宿舍時,發現小區4號樓下有一輛電動車,處於通電狀態並且沒有上鎖。回想到前段時間自己家的電動車被人偷走、報案後也沒有找回來,存有僥倖心理的張某想著偷走這輛車,即使失主報了警,警察也找不到他。回到宿舍後,張某將自己的想法告訴妻子劉某,劉某起初並不同意,但經過丈夫的勸説,最終她還是決定配合丈夫偷車。

  夫婦倆商量後,劉某去一樓電梯口將車推出,張某在樓外等候。為了不被監控拍到,駛出小區時劉某還戴上了口罩遮掩,然後兩人一起將電動車騎到了位於灞橋區半坡村的家裏。半路上,兩人還找了家修理鋪重新換了個電子鎖。當晚,張某就騎著電動車去雁塔區上班了。當天下午4時許,失主高某外出時發現電動車不見了,就去物業查看監控,發現電動車被一個年輕女子騎走了,高某立即撥打110報警。警察根據監控找到了張某夫婦,張某本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第二日就被警察抓了。

  11月13日記者了解到,雁塔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張某、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盜竊罪,犯罪案情清楚。夫妻二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也供認不諱。鋻於夫妻二人積極承認錯誤,考慮到家中還有老人和小孩需要照顧,且已歸還被害人電動車,並得到被害人諒解,雁塔區檢察院決定對張某批准予以逮捕,對劉某不予批捕處理。(張志傑 實習生 馬麗)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