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燃放 最高處罰五百元

2018-02-08 09:02:07|來源:西安晚報|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2月7日下午,西安市鐵腕治霾辦、市環保局、長安區政府共同舉辦“遵守法規不燃放· 綠色環保我先行”不燃放煙花爆竹主題宣傳活動,八部門聯合倡議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記者了解到,兩個月以來公安部門已對涉及煙花爆竹案件的13人進行行政拘留。

  倡議市民

  不燃放煙花爆竹

  7日14時,長安廣場人頭攢動,市文明辦、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供銷聯社等八部門,聯合倡議“不燃放煙花爆竹”。

  八部門倡議市民在西安全市範圍內自覺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主動勸阻、及時制止身邊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以健康、環保、安全的方式辭舊迎新。發現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積極向安全生産監督、公安等管理部門舉報。

  家住鳳棲原社區的楊得鋒告訴記者,自己家裏已經連續幾年沒有燃放煙花爆竹了,買些花草綠植、貼對聯,年味兒也不少,他表示會勸告身邊的親朋好友,一起加入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列中,為保衛藍天做一份貢獻。

  公安部門行政拘留

  涉及煙花爆竹案件13人

  《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明確規定,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區域內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自行確定禁止銷售、燃放區域,並向社會公告。

  “新《條例》加大了處罰額度,以前是200元,現在禁止銷售、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將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市公安局大型活動處副處長陳朝林告訴記者,《條例》施行以來,查處涉及煙花爆竹案件44起,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50人,行政拘留13人,罰款32人。據統計,收繳煙花爆竹822件,銷毀煙花爆竹近萬件。

  據了解,西安市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將成立執法檢查隊伍,堅決杜絕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部門將增加巡查警力,對大中型飯店和居民社區進行重點管控,對檢查發現及群眾投訴的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核實嚴厲查處。

  市政府督查室、市鐵腕治霾辦將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區縣、開發區及市級相關部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將檢查結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考核之中。

  共創“春節藍”

  共度“綠色環保西安年”

  據了解,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將充分利用戶外電子屏、廣告欄、自媒體等載體擴大宣傳面,將市級八部門倡議書張貼到轄區內所有機關、企業、學校、社區、村莊、飯店、樓宇等,在每一個社區懸挂標語橫幅,真正將不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滲透到全市每一個角落。

  教育部門組織學校積極開展不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號召學生從自身做起,帶動和監督身邊人群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為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做出貢獻。

  八部門呼籲: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呵護藍天,你我同行!讓我們攜起手來,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為了我們共同的藍天,我帶頭、我響應、我行動,共創“春節藍”,共度“綠色環保西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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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除夕 空氣品質 從良驟降至重度污染

  煙花爆竹的燃放不僅造成環境污染,而且嚴重影響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也易帶來安全隱患。從近年的情況看,春節期間由於集中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空氣品質迅速惡化。

  以2016年春節期間為例,除夕夜空氣品質從下午的良急劇下降到重度污染,加之易出現靜穩天氣不利於污染物擴散,直接導致我市出現10個污染天。

  由於城市建築物密集導致空氣流通不暢,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煙霧不能迅速擴散,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氣體以及煙塵、顆粒物等懸浮在空氣中,尤其是PM2.5濃度大幅度上升,人體長時間呼吸含有大量有害物質的空氣,會刺激呼吸道黏膜,傷害肺組織,特別是對老年人和少年兒童健康危害較大。( 本組稿件由記者 高樂 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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