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不綁定備案就不能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違法”係誤讀

2018-02-27 13:46:11|來源:陜西傳媒網|編輯:李妍|責編:董建雄

  2月26日晚,陜西省西安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2018年3月1日起,不綁定備案就不能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違法”係誤讀。在西安,不通過網上渠道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員朋友,依然可以通過各交警大隊警務大廳窗口辦理。

  新增渠道防範“黃牛”非法牟利

  為更方便群眾網上處理交通違法,防範“黃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這一舉措,為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新增了網上處理渠道。

  新增這一功能後,駕駛人既可以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也可以通過“交管12123”等網上渠道足不出戶自助處理,在提供方便的同時,減少了群眾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同時,通過實名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還可有效遏制“黃牛”通過買分賣分非法牟利。

  4種自助處理渠道可處理交通違法

  目前,除通過各交警大隊警務大廳交通違法窗口處理以外,駕駛員朋友仍可通過4種自助處理渠道處理交通違法:1. 全市各交警大隊大隊警務大廳設置的自助處理終端;2. 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3. “交管12123”手機APP;4. 西安交警微信服務號。

  電子監控採集、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交通違法,即單一電子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計記分不滿12分。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綁定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駕駛人通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12分及以上的;駕駛人或被綁定的機動車屬於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的情形不適用自助處理,駕駛人需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繳費可通過西安交警交通違法罰款自動繳納系統微信小程式;西安交警微信服務號;建設銀行、招商銀行、西安銀行、銀聯等進行繳費。

  嚴厲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

  交通違法記分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對增強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意識,規範駕駛人的交通行為發揮著重要作用。交管部門感謝廣大交通參與者的理解、支持與配合,也希望您自覺做到文明守法安全行車,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環境。(記者 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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