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嚴厲治理教育亂收費 違規接收擇校生“雙問責”

2018-03-01 09:22:25|來源:三秦都市報|編輯:李妍|責編:董健雄

  西安市教育局2月28日公佈2018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方案,表示將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從亂招生、亂補課上治理教育亂收費,達到多維治亂、標本監治,力爭年內取得明顯效果。

  民辦初中報名超計劃電腦隨機派位

  明確從治理亂招生入手,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未經批准學校不得超計劃或無計劃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公辦小學按劃定學區入學。

  規範民辦初中招生,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指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高中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超範圍招生,嚴禁以任何方式私自圈定學生。明確市區兩級教育部門全體幹部和所轄學校教職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干擾正常招生,不得替自己或他人子女給學校“打招呼,説關係”。

  中小學禁止以“借讀”名義招生挂靠學籍

  從整治有償補課入手,嚴格落實禁止中小學及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嚴禁中小學以“借讀”名義,接收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學籍挂靠”。

  規範幼兒園和中小學收費行為,嚴格執行財政、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嚴格規範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範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突破標準收費。

  民辦學校不得借培訓機構選拔生源

  從規範民辦學校招生收費入手,明確民辦中小學不得舉辦、參與或委託舉辦各種培訓班選拔生源,不得使用任何社會培訓機構的測試成績、排名作為入學、考核的依據。堅決制止以入學為名違規收取任何費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任何教輔。中小學和幼兒園學具購買必須堅持自願原則。

  高中學校亂收費取消“省級示範高中”等稱號

  對於發現的教育亂收費行為,西安市教育局規定了懲戒措施。一經查實,先免去涉事學校校長職務,再視情節輕重依法依紀處理,對不配合調查、拖延搪塞,弄虛作假的,從嚴從重處理。

  高中學校違規收費,將報請省教育廳撤銷“省級示範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稱號,幼兒園亂收費,取消“省級示範幼兒園”稱號,涉事幼兒園三年內不得晉陞等級。

  違規接收擇校生執行“雙問責”

  明確對於接收擇校生學校和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也對擇校生學籍所在學校及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學校違規收費將壓縮違規收費學校當年秋季或下學年招生計劃。對違規收費問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民辦學校,取消下年度的招生資格。

  對查實存在亂收費的區縣,西安市教育局5個工作日內約談其教育局長,對一年內超過兩次(含兩次)查實存在教育亂收費的區縣,將在全市教育系統對其教育局進行通報批評。

  高校附中亂收費將被查處

  西安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涉及亂收費違規違紀的,西安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局機關紀委將按照管理權限,對涉事學校和當事人進行查處。區縣教育局所轄學校涉及亂收費違規違紀,西安市教育局將建議區教育局進行問責,並跟蹤處理結果,情節嚴重的,提交市教育局紀檢組,由紀檢組提交西安市紀委查處。對於駐西安市高校附中存在的教育亂收費違規違紀問題,西安市教育局將線索呈交省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查處,

  民辦學校超計劃違規招生、收費,將校長納入誠信黑名單,並按超計劃數兩倍削減其來年招生計劃。(本報記者 張彥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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