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嚴重品質違法行為 將取消西安名牌産品稱號

2018-03-13 10:37:01|來源:西安晚報|編輯:李妍|責編:董健雄

  記者昨日(3月12日)從西安市政府獲悉,為深入實施品質強市戰略,西安市印發《西安名牌産品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從即日起施行。

  據了解,申報西安名牌産品的生産經營單位(申報人),其註冊地和生産(經營)地必須在本市管轄區域內。申報人註冊地和生産(經營)地不在同一地的,應向具體生産經營活動所在區縣、開發區品質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報。非獨立法人原則上不得申報,對個別在本地具有一定規模、市場佔有率較高、生産經營名列前茅的大型企業集團下屬非獨立法人,獲得上級法人授權的,可申報西安名牌産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取消西安名牌産品稱號:發生嚴重品質違法行為,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因産品(服務)品質被媒體曝光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未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産、經營或使用作廢標準的;被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西安市企業信用信息應用平臺列入黑名單的;産品(服務)被品質檢驗(檢查)機構判定為不合格,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産品(服務)品質、管理水準發生較大波動,被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整改後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等情形應當取消西安名牌産品稱號,由市質推委行文取消其西安名牌産品稱號並向社會公告,收回獎牌和證書。(記者 康喬娜)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

友情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