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網絡庭審公開常態化
山西日報訊(記者 閆書敏)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從7月5日起,太原中院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對公開開庭審理案件的庭審過程進行音頻、視頻直播,形成“上網直播是常態、不上網直播是例外”的庭審公開新模式。此規定適用於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太原市各基層法院參照執行。
據悉,所有公開開庭審理案件的庭審均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直播,但對於下列案件,不進行庭審直播:依照法律規定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檢察機關明確提出不進行庭審直播,並有正當理由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明確提出不進行庭審直播,並有正當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其他不宜庭審直播的案件。
此外,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或者證人保護等問題,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根據審判庭意見,技術處協調技術支持單位在庭審直播時,對訴訟參與人的個人信息、聲音圖像等進行技術處理。主審法官認為庭審活動符合相關規定不進行庭審直播的,由主審法官填寫《案件庭審不直播審批表》,經庭長、分管院領導審核,報院長審批。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