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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排污制度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

發佈時間:2017-08-16 09:00:40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排污制度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

  山西日報訊(記者 程國媛)今年7月開始,晉城市火電、造紙行業發放的新排污許可證正式啟用,同時,未取得新的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要求停止運行,否則按無證排污違法行為處理。目前,該市大唐陽城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陽城國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國投晉城熱電有限公司、陽城晉煤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晉城市恒光矸石熱電有限公司5家火電企業已取得新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制度是國務院和環保部力推的規範企業排污的核心制度,環保部在火電和造紙兩個行業先行試點該制度,計劃今年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完成“大氣十條”“水十條”確定的重點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山西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頒發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相當於固定源的“第二代身份證”,解決了總量控制、環評、環境監測、監管執法等環境管理制度在固定源環境管理上體系化、聯動化、鏈條化的問題,是固定源持證排污的唯一行政許可,也是下一步開展排污權交易、環境保護費改稅的唯一憑證。根據時限要求,無證排污單位,將依法予以處罰,直至責令停業、關閉。這也標誌著我省排污制度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

  今後,山西省環保部門對排污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的時間、內容、結果以及處罰決定等,都將記入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首次核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後,將及時開展檢查;對有違規記錄的,將提高檢查頻次;對污染嚴重的産能過剩行業加大監管執法頻次與處罰力度,推動去産能工作。同時這樣的“依證監管”,讓固定源排放水和大氣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證上予以明確,使得證書成為固定源生産運行期間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和接受環保部門監管執法的主要法律文書。

  據悉,從7月1日起未持證的火電、造紙行業企業,11月1日起未持證的焦化行業企業,列入“2+26”城市的4市鋼鐵企業、含熟料生産工藝的水泥製造企業以及獨立粉磨站企業,2018年1月1日起未持證的其餘10個重點行業企業及其餘7個市的鋼鐵企業、含熟料生産工藝的水泥製造企業以及獨立粉磨站企業,一律視為無證排污單位,依法予以處罰,直至責令停業、關閉。到2020年,我省將全面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排污許可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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