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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停暖手續開始申請辦理

發佈時間:2017-09-14 10:24:42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郭婧 | 責編:石麗敏

  9月13日,記者從太原市熱力公司獲悉,閒置住房無需提供暖氣的住戶現在可以申請辦理停暖手續。需要提醒住戶的是,對於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熱或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予辦理停止用暖。

  根據《太原市城市供熱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屬新建建築第一年需要按面積全額收費,對已部分入住並實施供熱的建築,未售出或未入住的房屋第一個採暖期不得停暖,由房屋建設單位按供熱面積繳納熱費。在進行完第一年的熱態調試後,新建建築第二年可執行供熱計量收費。實行供熱計量的建築從第二個採暖期開始,經房屋建設單位申請可以停暖,但應按規定收取30%的基本採暖費。同時,對於未實現供熱計量的建築,經産權單位申請可以停熱的,也要按規定收取30%的基本採暖費。

  太原市熱力公司用戶如果要辦理停供暖手續,需向所屬物業部門申請,再由物業部門統一到所屬供暖分公司辦理停暖手續;如果是散戶可直接到所屬供暖分公司辦理。用戶是分戶控制的,需在10月10日前提交停暖書面申請;非分戶控制的,需在9月30日前提交停暖申請。

  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供熱單位應于收到停暖申請後10日內與用戶簽訂停止供熱協議,但停止供暖用戶還應繳納基本採暖費,對於可能危害其他用戶用暖或影響室內公共設施安全運行的,不予辦理停止用暖。停暖的用戶,要做好室內保溫、防寒措施,因停熱造成的室內各種設施凍壞等損失由用戶負責。

  此外,對於上一年度辦理過停供暖手續的,如果需要在今年供暖期恢復供暖的用戶,需要在9月30日前到所屬供暖分公司辦理相關恢復供暖的手續。(山西日報記者 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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