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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不使用共享單車 要及時申請退款

發佈時間:2017-10-11 08:57:54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郭婧 | 責編:石麗敏

  山西晚報訊(記者許晶晶)近日,山西省消費者協會發佈今年第8號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使用及資金等方面的安全,理性適度為共享單車充值,並做到文明騎行。

  據了解,今年2月以來共享單車逐步進入山西省各市,車輛投入數量井噴式增長,消費者參與熱度很高。共享單車作為新生事物,低碳環保。但隨著共享單車投放數量的增加,隨之出現的安全騎行保障難、押金餘額退還難、無序投放、亂停放等問題也凸顯出來。對此,山西省消費者協會建議由政府有關部門牽頭主導,儘早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共享單車企業研討並持續改進共享單車治理,比如在單車投放總量控制的情況下,多家共享單車企業如何約束各自投放量。同時建議城管、交通、交警等相關部門,可共同規劃,增加城區單車停放點,明確設置醒目標識。

  山西省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在繳納押金前最好多渠道了解“單車”所屬企業的信譽及口碑,做到心裏有數;充值額度不要超過正常使用範圍;長期不使用時,要及時申請退款;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規定,養成文明衛生的用車習慣,做到規範騎行、有序停放;使用車輛過程中,一旦發生“押金”無法正常退返等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要依法主動向平臺反饋,必要時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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