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識騙局輕鬆看好“錢袋子”
非法集資情況複雜,表現形式多樣,手段隱蔽,欺騙性很強。從當前案發情況看,其大致可劃分為債權、股權、商品行銷、生産經營等4大類。具體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12種。
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産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對物業、地産等資産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形式非法集資。
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形式非法集資。
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非法集資。
山西省金融辦提醒,社會公眾一定要認識非法集資的危害,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抵制不法分子的蠱惑,識破騙局,理性投資。(山西日報記者 張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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