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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獲得環保獎勵資金186.85萬元

發佈時間:2018-04-03 13:14:09 | 來源:太原晚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太原晚報訊 (記者郜蓉)日前,山西省環保廳對外通報了2018年2月份山西省環境空氣品質獎懲情況。其中,太原市被獎補186.85萬元。

  去年,山西省制定出臺了《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試行)》,對當月監測結果差于考核基數的城市,進行資金扣罰;對當月監測結果好于考核基數的城市,給予資金獎補。採暖期主要考核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 PM2.5、 二氧化硫;非採暖期考核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 PM2.5、 PM10。 資金獎勵對象為當月監測結果同比改善和好于全省平均值的城市。考核城市各單項指標環境空氣品質獎勵和扣罰資金相抵,即為該城市當月環境空氣品質獎懲資金。年終,依據山西省環保廳出具的考核結果匯總情況報告,山西省財政廳將通過結算統一進行扣繳與獎勵。

  根據2月份的考核情況來看,太原市、大同市、長治市、朔州市、晉中市、忻州市獲得獎勵資金,其中,大同市獲得的獎勵資金最多,為446.38萬元;陽泉市、晉城市、運城市、臨汾市被扣罰資金,其中,臨汾市的扣罰資金最多,達到 1312.87萬元。(責編:俞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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