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措施加快煤層氣探礦權辦理
新華社太原5月28日電(記者王飛航)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等六部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全程跟進、動態落實保護區核查意見加快煤層氣探礦權辦理。
為加強各類保護區環保力度,山西省去年10月出臺規定,要求各地嚴格審批管理進入保護區的建設用地項目,並對探礦權、採礦權及建設項目用地與各類保護區重疊情況進行聯合核查。
在實際工作中,由於相關職能部門保護區基礎數據缺失,難以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核查意見,造成山西省約4572平方公里煤層氣探礦權無法正常延續,安全生産許可證相應無法辦理,形成了新的安全隱患。
為此,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林業廳、水利廳、住建廳、文物局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快煤層氣礦業權內各類保護區核查的補充通知》,要求各地實事求是、分類提出保護區核查意見,全程跟進、動態落實保護區核查意見,保障探礦權人依法持續勘查。
《通知》要求,對於煤層氣探礦權內保護區情況,各相關職能部門收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來函後10個工作日內,應根據現有資料,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提出核查意見,逾期不回復的視為無意見。
對於符合條件的延續登記申請,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將在規定時間內准予延續,支持探礦權人依法持續勘查;對需要探礦權人對照保護清單落實保護要求的,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將在頒發勘查許可證通知時,明確要求探礦權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落實保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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