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城縣失業保險金標準每人每月增加230元
國際在線山西頻道報道:日前,按照山西省、晉城市人社部門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要求,晉城市陽城縣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自2018年5月1日起,由現行每人每月1130元,提高到晉城市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的80%,即每人每月1360元,增加了230元。同時,對5月份已經按原標準發放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陽城縣失業保險所還將進行差額補發,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
據悉,《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凡是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就業意願都可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為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不足五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五年不足十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十八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金十年以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文 暢璐 喬小孝 編輯 常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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