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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遙感監測建設 嚴查超標排放行為

發佈時間:2018-07-23 13:31:01 | 來源:太原日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7月20日,從太原市有關部門了解到,今年年底前,太原市環保、交通、公安等部門將在高排放車輛通行的城市主要道口,安裝遙感監測設備,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通過科技監管手段,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

  研究結果顯示,一輛國三柴油貨車的污染物排放量相當於200多輛國四小轎車排放總量。削減貨車尾氣污染,優化在用機動車機構無疑是一項長效舉措,而優化在用機動車機構,源頭控制至關重要。依照日前太原市發佈的《柴油貨車和工程機械污染管控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在太原市境內,禁止製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國五(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輛;要加強對新車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對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柴油車輛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該方案提出,要積極推廣新能源車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市政、通勤、物流配送車輛,鼓勵優先使用純電動車輛和燃氣貨運車輛;新增渣土運輸車輛,要使用新能源車輛。

  去年開始,太原市有關部門已展開聯合行動,嚴厲查處超標柴油貨車違法上路行駛行為,重點查處逾期未檢驗、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無通行證闖禁行、冒黑煙和超標排放上路行駛的柴油貨車。執法行動中,公安部門負責攔截車輛,環保部門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和數據。檢測不合格的,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並錄入交通違法管理系統進行布控;環保部門下達限期治理通知書。不合格車輛經治理後,車主憑復檢合格報告單和車輛調修記錄上路行駛。

  對渣土運輸車輛,太原市要求必須為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車型或其它清潔能源車輛。《柴油貨車和工程機械污染管控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明確提出,要以渣土運輸車輛“兩點一線”(施工地點、渣土處置地點、渣土運輸線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幹道為重點,嚴查渣土車輛違規行為。

  依照太原市的有關規定,當太原市發佈橙色以上預警信息,啟動二級以上響應時,實行交通管制,在高速環內禁止核定載重品質為2噸(含)以上的載貨車輛通行;拉運沙石、渣土的車輛全部停駛;過境載貨車一律繞行外環高速(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産品的車輛除外);進入太原市的外地牌照車輛必須為國四(含國四)以上排放標準車輛。(作者:任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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