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日前,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下發《關於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省開展入河排污口調查摸底和規範整治,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情況,建立問題清單,採取針對性措施,實現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的目標。
此次整治主要是全面完成汾河、桑幹河等流域的“查、測、溯、治”四項主要任務。查,全面摸清山西省七河流域所有直接、間接排放廢污水的各類入河排污口;測,各地根據排查結果,制定入河排污監測計劃,對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污染物種類、水質情況進行定期監測;溯,對排查發現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溯源,查清污水的來龍去脈,厘清排污責任;治,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開展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並實行銷號制度。
山西省要求,要以縣為單元,依據對本轄區納入河長制管理的河段入河排污口進行摸底排查、登記製表。摸清每條河道排污口(點)的數量、年度排污總量,以及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規模排放。特別是要摸清是否有未履行登記或審批程式的非法排污口(點)及其偷排等情況。10月底前提交排查結果。
各市針對發現的問題,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分析、分類並確認,追蹤查出背後的排污企業,建立地表水斷面-排污口-污染源清單。對摸排確認的入河排污口(點)、污染源頭、污水水質水量、引流方式及監管、運行等情況建立臺賬進行管理。省水防辦將組織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省環境規劃院、省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對各市、縣完成的排查復查結果進行衛星遙感核查和現場核查,形成核查報告。對於現場核查中發現有未上報的問題,省水防辦將向市、縣通報,並抄送市縣級河長。
對嚴重影響河流斷面水質的排污單位,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徹底完成整治;對不能完成入河排污整治任務的排污單位,各市掛牌督辦,每月上報。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公開曝光典型違法案件。(太原晚報記者 郜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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