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連雲港市紀委通報了5起紀檢監察幹部違紀典型案件。
案例一:連雲港市旅遊局原紀檢組長張連倉違反組織紀律案。2009年4月至7月,張連倉女兒參加市旅遊局200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張連倉時任市旅遊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招聘工作,沒有執行回避規定,違反紀律。
案例二:東海縣住建局監察室主任鮑德湘、副主任周志勤借公務考察之機公款旅遊案。2016年3月,東海縣西雙湖風景區管理處經批准,組織兩批人員分別赴開封和南京、湖州、寧波進行公務考察。考察期間,鮑德湘等考察人員赴鄭州市少林寺景區遊玩,並在鄭州市住宿一晚;周志勤等考察人員赴舟山市普陀山景區遊玩,並在舟山市住宿一晚。
案例三:灌雲縣南崗鄉監察室主任侍作昶違規操辦子女婚宴案。2015年3月,侍作昶分別在灌雲縣狀元樓酒店和富都大酒店,分兩批次操辦女兒喜宴15桌,超出向鄉黨委申報的6桌,並收受15名監管對象禮金3000元。
案例四:灌南縣張店鎮原紀委書記胡春聯脫貧攻堅玩忽職守案。2008年2月至2011年3月,胡春聯在任灌南縣孟興莊鎮副鎮長負責脫貧攻堅工程工作過程中,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脫貧攻堅財政獎補資金人民幣80余萬元被陳某、孟某個人套取。
案例五:贛榆農村商業銀行原紀委書記廖壽根收受禮品案。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廖壽根利用負責農商行金融大廈基建項目工作便利,收受柯萊特公司中間人禮品。(張淩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