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維護食品安全,政府與企業應各司其職
5月28日南京日報頭版報道了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相關情況。2018年,南京市完成了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市民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達到83.7%,但仍存在不容忽視的風險隱患。如南京“外婆家”被曝光等案,反映出企業主體責任未有效落實、監管責任不到位等問題。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生産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法對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評價,加強生産經營過程式控制制。維護食品安全,必須落實好企業的主體責任,這要求政府進一步厘清權責邊界,明確哪些事情要做,哪些事情儘量不做,控制好“有形之手”的位置和力道,協助“無形之手”發揮作用。
過去,政府部門常常是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主導力量,企業雖是行為主體,卻往往處於被動、配合的地位。按理説,企業應當建立主動自查的常態化機制,發現問題自行整改;發現有食品安全風險的,得立即停産並報告屬地監管部門,還要主動監測其上市産品的品質安全狀況。但一直以來,或因消費者投訴,或因“知情人士”曝光,或因監管部門突擊檢查、隨機抽查後發現問題,而企業表現得後知後覺,事後“道歉”“公關”以圖修補公眾信任,才是人們更熟悉的“操作”。
在確保食品安全方面,企業本該是最積極進取的一群人,但事實常常並非如此,分析起來有多重原因,如常態化自查會提高成本,被發現問題的概率不太高,被罰的平均力度也不太大等等;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淡薄,社會責任感缺失,企業主導者缺乏企業家精神。政府部門承擔了許多本該由企業承擔的責任,可以説是在不成熟的市場條件下,不得已而為之,但如今,市場的發展、政府的轉型,都在呼籲相關工作儘快步入下一個階段,請政府和企業各司其職。
食品安全生産經營是企業的責任,政府的職責是給市場上的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創造更優環境,以環境倒逼並幫助企業提高生産經營管理的水準。所以,政府最主要的任務在於做那些企業做不了或很難做成的事,包括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嚴厲打擊違法犯罪、鼓勵社會監督等。在這些方面,南京市已有一定經驗,也列出了下一步計劃和時間表,如2019年將繼續深化食品安全電子追溯體系建設,推動肉製品覆蓋60%、食用植物油覆蓋70%等。
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一旦建立起來,全鏈條監督都將更方便,因而更廣泛。與此同時,通過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活動,鼓勵社會監督的積極性,嚴厲打擊整治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將會敦促企業更有意識地主動擔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逐漸淘汰那些麻木不仁、心存僥倖的不負責任的企業,凈化行業風氣。在這樣的價值取向和環境熏陶下,那些更具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更具企業家精神的企業人,也會得到更明確的市場認可和公眾信賴。(南京日報 作者 吳雲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