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宿遷“十條鐵規”為基層減負
精簡文件、嚴控會議數量和規格、減壓各類督查檢查……宿遷市委常委會6月24日審議通過了為基層減負的“十條規定”。
發文和開會從“嚴”。宿遷市明確,年內市委、市政府發至縣級的文件比上年減少30%以上,市級機關部門各單位發文比2018年減少35%以上,其中發至縣級的文件比2018年減少50%以上。堅決防止同一事項議而不決、反復開會。每年3月、8月確定為“無會月”,每月確定兩周為“無會周”。除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確規定外,各地各部門不得開展任何形式創建達標評比表彰與節慶論壇展會等活動。
督查和考核從“減”。不得在計劃外隨意開展督查檢查,建立“聯合督查、督考聯動”機制,確保對縣鄉村、企事業單位的督查檢查事項減少50%以上。同時,扎口管理考核事項,各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縣(區)黨委政府為對象的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文件中規定全市性考核事項。
調研和業績唯“實”。市級領導調研要聚焦重點工作和難點熱點問題,開展“微調研”“飛檢”活動,減少一般性工作調研。市主要領導到基層調研,無直接工作任務的人員一律不到現場。(新華日報 作者 徐明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