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重大改革創新提供法治保障 我省正在為自由貿易試驗區立法
長江日報訊(記者宋磊 通訊員朱博)2017年4月1日,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運行。為保障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下稱《條例》)列入湖北省人大常委會2018年度立法計劃,3月27日召開的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
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申報總面積120平方公里,其中武漢片區70平方公里。湖北省抓緊出臺制定《條例》,既是貫徹“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為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又是以法治方式鞏固自貿區改革創新試點成果、為在更大範圍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奠定基礎。立法將立足湖北實際,探索凸顯湖北特色的科技體制機制創新和産業轉型升級新路徑,著力解決自貿試驗區發展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條例(草案)》著力推進制度創新,不斷促進投資、貿易自由化,完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規定,作出的相關規定包括:自貿試驗區應建立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商事登記制度,實現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全面推行網上登記、網上申請、網上核準和網上發照,並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信息共享互認;自貿試驗區的出口退(免)稅實行無紙化管理,設立辦稅服務專區,實行國稅、地稅辦稅事項一窗通辦,實行全天候自助辦稅,涉稅事項省內通辦;自貿試驗區內重要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實行“一企一證”制度,取消産品檢驗環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