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 宜昌計程車運價將執行新標準
原標題:城區巡遊計程車調價,4月15日起執行 起步價2公里8元
三峽宜昌網訊(記者 袁雪梅 通訊員 李平)記者4月8日從宜昌市發改委獲悉,根據《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宜昌城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4月15日起,宜昌城區巡遊計程車運價將執行新標準,其中起步價調整為2公里8元,超過2公里的公里租價為1.6元/公里。
城區巡遊計程車運營價格起步價和公里租價:起步價為8元/2公里;超過2公里的租價為每公里1.6元(每500米0.8元)。
回空費:單程載客9公里以上,從第10公里開始加收50%的回空費,即:每公里租價×(1+50%)。
等候費:乘客每次用車可免費等候5分鐘,超過5分鐘後,每等候1分鐘加收0.5元,不足1分鐘按1分鐘計算。因受道路條件限制,導致計程車時速每小時低於12公里時的運營時間併入等候時間計費。
夜間行車費:晚23時後至次日5時前(含5時),按公里租價加收40%夜間行駛費,即:每公里租價×(1+40%)。當回空費與夜間行駛費並存時,按兩項費用之和收取。
過路、過橋通行費:由乘客按實際發生金額支付。
運價聯動:對短期內燃料價格變動嚴重影響計程車運營成本時,通過基本運價外加收燃料附加費的方式疏導運價矛盾。具體加收標準與執行時間由市交通運輸局調查測算提出方案、並會同市發改委上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後實施。
本次運價調整執行對象:為宜昌城區(含夷陵區)所有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者。
在計價器調整期間,未完成調整的巡遊出租汽車仍執行原運價標準。
凡城市建成區內必須打表計價運營,具體打表範圍由市交通運輸局另行行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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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計程車經歷4次調價
記者從宜昌市運管部門了解到,宜昌市計程車經歷4次調價,本次是第5次運價調整。
1997年7月前,宜昌計程車計價根據車輛等級確定,富康、桑塔納等計程車起步價為每3公里10元,夏利8元,奧拓7元。
1997年6月30日,宜昌計程車價格首度破冰,物價部門下文規定,從7月1日起,以上三種檔次的計程車分別降至8元、6元、5元;
兩個月後,物價部門再次發文:宜昌所有計程車起步價一律降至5元,從1997年10月10日起開始執行。
2004年10月,起步價實行分段計價,即1公里3元、2公里4元、3公里5元,公里租價仍為1.2元。另加收0.5元的燃油附加費。
2010年10月15日,城區計程車運價實行新標準,計程車起步價為6元/2公里,取消0.5元的燃油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