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積金政策將調整已開始公示
長江網4月16日訊(長江日報記者冷靖華)具有武漢市戶籍、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外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在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16日,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武漢擬對《武漢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進行修改,現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稿”)。
全國範圍內可公積金貸款
據介紹,雖然2014年武漢已經開始實施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相關政策,但該政策僅限于在武漢、長沙、合肥、南昌、成都等長江中游城市群範圍內實施,本次細則在“意見稿”通過後將會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公積金異地貸款新政。
記者從“意見稿”中了解到,繳存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負責審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武漢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武漢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武漢公積金中心及受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諮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
使用過兩次公積金不能異地貸款
“意見稿”中特別提到,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含異地貸款)的,無論貸款是否已結清,武漢公積金中心不受理其異地貸款申請。
貸款人及配偶不能同時向繳存城市中心和武漢公積金中心申請異地貸款。
異地貸款住房套數認定,以繳存城市和本市的房屋套數及貸款次數合併計算。異地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標準及相應檔次利率執行。
貸款人申請異地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其不足部分可同時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異地貸款也能用公積金還本息
意見稿中還提到:借款人異地貸款正常還款一年後,可憑藉款抵押合同、還貸明細、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和婚姻關係證明,每年向繳存城市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匯入武漢公積金中心指定賬戶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直至異地貸款結清。
辦理貸款需要攜帶7項資料申請
據介紹,貸款人申請異地貸款時可向武漢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諮詢異地貸款的有關政策及辦理程式,並攜帶以下資料向受託銀行提交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近半年繳存明細;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及戶口簿的原件及複印件;借款人婚姻關係或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等),未婚的需填寫未婚聲明;繳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查詢信息;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交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