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五招嚴打工程品質虛假檢測
原標題:我省五招嚴打工程品質虛假檢測
增加違規成本強化查處信息公開 我省五招嚴打工程品質虛假檢測
湖北日報訊(通訊員劉姝)6月15日,湖北省住建廳出臺五項措施,重點打擊八類虛假檢測行為:減少檢測抽樣數量、壓縮合理檢測時間,或者將檢測業務委託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超越資質的檢測機構;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取樣、制樣、養護、送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特製一批樣品送檢;建設、施工等單位偽冒檢測機構編造虛假檢測報告;檢測機構超出資質範圍從事檢測活動;未經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偽造檢測數據、違規更改檢測數據;不按規定的檢測程式、方法進行檢測出具報告;檢測設備能力、檢測人員能力不達標。
針對虛假檢測,湖北省住建廳提出了五項懲治處罰措施。包括: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有虛假檢測行為的,由當地住建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建設單位的違規行為處3萬元罰款,均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在相關網站上公佈,期限不低於6個月。
檢測機構有虛假檢測行為的,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在相關網站上公佈不少於6個月;對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機構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對超出技術能力和資質範圍檢測、在取樣、制樣、養護、送檢或試驗過程中弄虛作假和偽造檢測報告的,應委託其它檢測機構重新檢測。對檢測機構超出資質範圍從事檢測活動、未經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偽造編造檢測數據及違規更改檢測數據的,除按以上規定處罰外,在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時,湖北省住建廳不予延期。對檢測設備能力、檢測人員能力不符合資質標準相關規定,經整改復查仍不符合的,湖北省住建廳將依法撤回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及檢測機構有虛假檢測行為的,主管部門將向社會公開通報涉及到的工程項目名稱、具體部位和虛假檢測事項及責任單位、人員等信息。
同時,湖北省住建廳還要求各地住建部門切實履行查處責任、報告責任以及廉政責任,監管人員不得干涉檢測市場行為、插手檢測市場活動。對監管人員明示或暗示推薦檢測機構、選擇性執法、隨意裁量處罰權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規定追責問責,性質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湖北省住建廳對此還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027-67120975;郵箱:798499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