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會公益事業信息3年內有望全公開
原標題:我省出臺實施意見 社會公益事業信息3年內有望全公開
湖北日報訊(記者黃璐、實習生喻楚月)貪污挪用扶貧資金、將捐款中飽私囊等備受詬病的“暗箱操作”,將受到強力制約。近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今後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都應主動全面予以公開。
按照計劃,經過3年左右努力,公開內容覆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各領域、各環節,透明度明顯提升,促進社會公益資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公開重點為脫貧攻堅、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組織、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九大領域。《意見》規定,在脫貧攻堅領域,扶貧政策、扶貧規劃、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扶貧對象、扶貧成效等信息要公開;社會救助領域,要公佈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政策的適用範圍、申請途徑、審核審批程式;社會福利領域,要加強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政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進展情況等重要事項的公開;社會組織領域,每年定期公佈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名單,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同時,在教育領域,加強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各階段教育相關政策和制度文件;在基本醫療衛生領域,及時準確公開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政策信息、重大疾病疫情分析形勢研判信息,及時公開食品藥品生産經營者在品質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發佈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黑名單相關政策、黑名單及有關信息;環境保護領域,加大環境執法監管情況公開力度,及時公開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結果,探索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信息。《意見》還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範圍,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員制度。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