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開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專項治理
原標題:2020年,湖北所有港口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裝置
湖北日報訊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雷闖 通訊員 陳珺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發了《湖北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動航運綠色發展。
根據《方案》,到2020年,湖北省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所有港口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推廣航運版“復興號”,不達標的限期淘汰,建成陽邏港區水上洗艙站。
主要港口全部安裝岸電設施燃油排放量將大大減少
《方案》提出,全面推進湖北省岸電建設,2020年前,武漢、荊州、宜昌、黃石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50%以上已建的集裝箱、客滾和郵輪、3000噸級以上客運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從而大幅減少船舶停靠時向大氣排放燃油廢氣。
所謂港口岸電,就是將岸上電力供到靠港船舶使用的整體設備,以替代船上自帶的燃油輔機,滿足船上生産作業、生活設施等電氣設備的用電需求。
為推廣港口岸電建設,《方案》規定了重點實施任務,要求編制湖北省港口岸電建設規劃,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設的要求建設港口岸電設施,年內完成湖北省50%以上已建集裝箱碼頭岸電設施的建設和改造。鼓勵出臺港口岸電補助獎勵政策,其中省級岸電項目按不低於建成成本50%比例獎勵。
湖北省港航局港口處處長陳紅為表示,目前,湖北省只有宜昌等少部分市州港口建設了岸電設施,一旦湖北省大面積推廣,船舶燃油排放量將大大減少。以陽邏港為例,4個集裝箱泊位改造使用岸電後,預計一年可替代燃油1502噸。
3年內,所有船舶污染物專項處理武漢每年可洗船1200艘次
《方案》提出,到2020年,湖北省所有港口都要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建立船舶污染物體處置聯合監管機制,做好與城市市政公共處理設施的銜接。
湖北省港航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其重點任務是,根據非法碼頭整治後港口碼頭的變化,修編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建設方案》,按2018年不低於50%,2019年不低於75%,2020年全部完成的目標,推進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建設。
同時,要開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專項治理,完善落實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強化應急規劃和污染應急救援能力建設。2020年以前在長江支流建成2個處置50噸溢油能力的設備庫,加強對船舶防污染設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為和船用燃料油品質的監督檢查,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3年內還要在陽邏港區建1座洗艙站,政府補貼50%的費用。”上述人士表示,洗艙站是清洗船舶液貨艙的專用場所,目前,長江上行駛的絕大部分危化品船舶都不帶洗艙設備,而長江幹線僅有5座洗艙站,其中青山港區有1座,遠遠不能滿足需求。根據交通運輸部規定,2020年以前,長江幹線將新增8座洗艙站,包括陽邏港區洗艙站。到2020年,武漢港2座洗艙站的清洗能力達1200艘次/年。
此外,在三峽壩區建立待閘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體系,2019年開工建設臨江坪和枝江2個綠色水上綜合服務區(待閘錨地)和日處理50噸船舶污染物的岸上接收處置設施,2020年前建成2個污染物轉運碼頭。
現有船舶全部按標準改造2020年建成一批航運版“復興號”
《方案》要求,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相關標準,2020年底前完成現有船舶的改造,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其重點任務是,2020年建成一批1140標箱江海直達新船型,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舊落後船舶,鼓勵節能環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儲存、處理設備改造,嚴禁新建不達標船舶進入運輸市場,規範船舶水上拆解行為。
據悉,1140標箱江海直達船被譽為長江航運版的“復興號”,可裝載1140個集裝箱,專為6米水深航道設計。湖北省正在建設6艘該標準船舶,預計2019年可投入使用。
湖北省港航局相關人士介紹,長江航道“645工程”啟動後,武漢至安慶將在“十三五”期間實現6米航道水深,萬噸級貨輪全年可通達武漢。屆時,武漢至上海間猶如建起了一條“水上高鐵”,亟需大運量的“列車”來承運貨物。1140標箱船舶就是所需的“列車”,船長146.8米,型寬25.6米,最大載重量約為16800噸,與原來單船載箱570標箱相比,裝箱量翻了一倍。
《方案》還要求,加大到武漢、荊州、宜昌、黃石、仙桃外貿集裝箱港口車輛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幅度,推進汽車運輸向鐵路水路轉移。推進武漢陽邏港、黃石新港鐵水聯動示範工程常態化營運。2020年,打造十堰丹江口水庫、鄂州梁子湖“綠色航運示範區”,培育一批“低碳示範船舶”。
湖北省港航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要求,湖北省市相關部門將加大對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對履責不力、不擔當不作為的,要從嚴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