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戰高溫:超高溫時段嚴禁進行露天作業
人民網武漢7月20日電 近日,湖北多地進入持續高溫模式,對職工工作産生較大影響。按照《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湖北省人社廳要求各級各部門特別是各類企業要把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地區、本單位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嚴格夏季高溫天氣作業規定,企業要做好高溫天氣期間的生産組織和管理,超高溫時段嚴禁進行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並暫停高溫時段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企業要採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合理佈局生産現場,改進生産。
同時,要求嚴格執行《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39號)文件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包括進城務工人員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均應發放高溫津貼,湖北省現行標準是每人每天12元,執行時間為6、7、8、9四個月。對符合發放高溫津貼的的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發放,可以撥打湖北人社政策諮詢熱線12333進行諮詢,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對未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將按相關規定,依法責令改正;對於情節嚴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給予社會公開曝光。(陳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