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湖南湘西協作立法共護“母親河”———龍鳳和鳴 酉水清清
安靜的酉水、穿梭的車輛、納涼的人群、幸福的燈火……
8月15日晚8時,連接湖北省恩施州來鳳縣與湖南省湘西州龍山縣的湘鄂情大橋兩岸,呈現出一幅“河水穿城過、大橋連鄂湘”的美麗畫卷。
酉水河,被譽為土家兒女的母親河,發源於宣恩縣椿木營鄉七姊妹山自然保護區,全長477公里,蜿蜒于鄂湘渝黔4省(市)、2個州、11個縣,經沅江、匯洞庭、入長江。其中,流經來鳳和龍山兩縣有80余公里,為兩縣界河。
從2014年7月來鳳縣提出“協作立法”動議,到2017年3月和5月《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分別正式施行,歷經兩年多的“長跑”,酉水河保護進入有法可依的時代。
立法保護酉水河,貫徹實施情況如何?日前,湖北日報全媒記者進行了探訪。
酉水清清,協作立法效果初顯
8月16日,宣恩縣李家河鎮麻陽村,酉水上游,碧水青山間掩藏著一處廢舊的養殖場。
養殖場對岸,是龍山縣一處飲用水水源地的取水口。“養殖場建於2014年,是村裏重點引進的企業,發展勢頭一直不錯。”李家河鎮人大主席張勇介紹,2016年龍山縣調整飲用水水源地到此處後,為保護龍山百姓的飲水安全,鎮上村裏下決心將養殖場搬走,目前基本搬遷完畢。
同樣,在酉水河來鳳縣河壩梁段,有一處來鳳縣的備用飲用水水源地,為保證來鳳百姓的飲水安全,龍山縣主動對水源地對面的數家農家樂進行集中搬遷整治。“在酉水河流經地段,來鳳與龍山兩縣犬牙交錯,既有上下游關係,也有左右岸關係。”來鳳縣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偉感嘆,自兩州酉水河保護條例施行後,兩縣互相體諒、互相協作的事情越來越多。“6月28日,龍山、來鳳有關部門依據條例,開展了今年首次聯合執法行動,抓獲5名非法電魚不法分子。”龍山縣畜牧水産局漁政執法大隊隊長向光清介紹了兩縣最新的“合作成果”。“龍鳳”攜手,酉水清清。據恩施州、湘西州環保部門監測,上半年酉水河有關斷面水質全部達標。
求同存異,破解地方法規衝突
8月15日上午,來鳳縣仙佛寺景區旁,酉水河靜靜地流淌著。
對岸龍山縣的一家農家樂,伸出兩個水泵,“貪婪”地吮吸河水。
“以前,老百姓連腳都不敢伸進去。”來鳳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鄧家斌回憶,前些年,由於生活污水直排、農業面源污染等原因,酉水河部分水域水體流動滯緩,大量漂浮物聚集,黑臭情況突出。兩縣政府雖有治理行動,卻因跨行政區域協調保護機制匱乏,收效甚微。
此背景下,鄧家斌等人提出協作立法共護“母親河”的動議,立刻得到龍山方面的響應。
2015年9月7日至10日,酉水河保護立法工作第一次聯席會議在來鳳縣召開。會議討論了酉水河保護協作立法工作方案及《酉水河保護條例(草案)》初稿。
草案初稿由恩施州人大常委會、湘西州人大常委會分別委託湖北民族學院、湖南吉首大學成立的起草組起草。這在兩州立法史上是一次重大創新。
討論中,湖北、湖南兩省的地方性法規以及恩施州、湘西州單行條例之間存在的衝突,成為關注點。
“衝突集中在兩大方面:一是同一行為法律責任不同;二是同一事項,禁止行為的區域和力度不一樣。”起草組成員、湖北民族學院法學院副院長汪燕教授説,“比如圍網養殖的問題,來鳳從2011年開始就逐步推行全面禁養,而龍山當時只是採取限養,逐步淘汰。”
她認為,制度設計上的衝突直接給執行層面帶來了難度,不法分子在酉水河上“打遊擊”現象時有發生。
種種問題與衝突,並未動搖兩州協作立法的決心,雙方進一步加強溝通。
2016年5月17日至19日,酉水河保護立法工作第二次聯席會議在湖南省永順縣召開。會議進一步討論和完善了條例草案文本內容,並本著“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就酉水河跨行政區域協調保護機制達成共識,將草案文本修改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兩個文本。
2016年9月29日、2017年1月9日,恩施州、湘西州人大常委會各自表決通過條例。隨後,兩省人大常委會分別批准了條例。
由河到江,做好“共抓”文章
“保護酉水,就是保護長江。”從參與起草條例草案始,汪燕一直這樣認為。
她表示,在立法保護長江的呼聲日益高漲的背景下,酉水河保護條例探索跨行政區域協作立法有著更加積極的意義。
合作各方基於相鄰的地域、相連的山水、相通的文化,秉持共同的理念、共同的目標,通過聯席會議的形式進行協商溝通,借助專業力量形成共識文本,然後各自依照法定程式審議、報批、發佈、實施。
“站在全國角度看,長江立法是需要這些經驗的。跨越行政區域,破除部門藩籬,樹立上下游、左右岸‘一盤棋’思想,實現‘共抓’保護;站在全省範圍來看,將來開展清江、漢江等河流保護立法,同樣可以借鑒酉水河的經驗。”汪燕説。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護條例》最大亮點在其第三章:跨行政區域協調保護機制。”參與協作立法全過程的恩施州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呂世安介紹,跨行政區域協調保護機制主要包含三方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間的聯合工作機制,如聯席會議制度、聯合監測制度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間的協同執法機制;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間的協同執法檢查機制。
他認為,酉水河保護條例是跨區域協作立法的成功探索,其中滲透出的“上下游意識”“左右岸意識”值得借鑒。(湖北日報全媒記者王馨 通訊員曾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