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港澳臺居民 可辦公積金房貸
9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正式實施。9月4日,記者從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自此,港澳臺居民在漢將享受更為便利的公積金購房貸款、租房提取等相關政策。
早在2015年我市出臺的相關規定中提到,與武漢地區用人單位建立勞動(聘用)關係的港澳臺籍人員,在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辦法中規定,港澳臺籍人員在漢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以及應享受的住房公積金權益與武漢地區繳存職工一致。
武漢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港澳臺居民申領武漢居住證後,將可憑居住證,在漢享受更為便利的公積金購房貸款、租房提取等相關政策。另武漢市房管局方面介紹,目前港澳臺居民在漢購房,仍舊按照外籍人士在漢購房政策,在漢工作學習、取得居住權的港澳臺籍人員,可以享受在漢購買一套房的政策。(武漢晚報記者冷靖華 通訊員黃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