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統戰部出臺統戰幹部“十五個嚴禁”行為規範
近日,湖北省委統戰部印發《湖北省統戰幹部“十五個嚴禁”行為規範(試行)》。這是該部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採取的系列措施之一。
該規範明確提出15條禁止性規定。
在政治紀律方面,嚴禁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嚴禁黨員幹部信仰宗教,參與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組織和參加迷信活動。
在工作紀律方面,嚴禁在黨外代表人士考察中弄虛作假,在人事安排工作中“封官許願”、説情打招呼,或者洩露醞釀、討論等情況;嚴禁在與黨外代表人士交往中居高臨下、盛氣淩人;嚴禁調查研究圖形式、走過場,迎來送往、層層陪同、事先安排。
在廉潔紀律方面,嚴禁以聯繫服務對象的特殊性為由,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時“打擦邊球”“搞變通”;嚴禁接受和安排超標準、超範圍公務接待,用公款接待私人朋友,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公款旅遊;嚴禁在與黨外代表人士聯誼交友中違反“親”“清”原則,謀取非法利益。(湖北日報記者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