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再次簡化投資審批 破“四超”15部門聯手“開綠燈”
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與報建審批可並聯開展,信息化建設項目可直接批復實施方案……10月19日,湖北省發改委等15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投資審批改革的實施意見》,切實解決審批事項超範圍、申報材料超清單、辦理時限超承諾、審批流程超規範等“四超”問題。
審批標準化方面,審批事項清單、材料清單、審批流程將全省統一。省、市、縣三級審批事項清單從原來的505項減少為現在的97項,同一審批事項的材料清單、審批流程將全部統一。省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嚴禁將審批事項的材料清單分拆作為單獨審批事項。對不同部門要求的同質性材料清單,將進行規範、合併。2018年底,湖北省將統一制定申報材料模板、批復文件模板,可在省政府服務網上下載填報。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按照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建審批等四個階段。其中,初步設計與報建審批可並聯開展,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可直接批復實施方案,不涉及新增用地和新增建設面積的政府投資1000萬元以下維修改造項目,可直接批復項目初步設計。
報建將更簡便。備案類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報建階段“先建後驗”,將在湖北省各級開發區開展。項目簽約並取得國土和規劃部門審核意見後,由住建部門頒發施工通知單,企業即可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設計、施工。
區域性統一評價湖北省推廣。2018年12月底,湖北省各開發區、工業園區、産業功能區都將開展報建審批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壓覆重要礦産審批、地質災害危害性評價等評價評估,由政府統一開展。入駐區域內符合整體規劃和功能定位、屬於主導産業的投資項目可不再進行單獨評價,相關審批部門互認評價評估報告。“多評合一”試點也將探索開展。今年12月底,各地結合實際情況,按照企業自願原則,由相關部門同意組織對項目申請報告、安全評價、節能評估等開展統一評審。報建階段技術審查類相關審批,全部取消,由項目設計單位對設計方案的合規性負責。
此外,服務更便民,審批環節將進一步縮減。在項目備案環節,審批部門不得要求企業提供資金證明、在項目所在地工商登記證明等材料,不再審核企業經營範圍。針對目前仲介服務存在的時間長、收費高、品質差等問題,省直行業主管部門將協調相關行業協會制定仲介服務標準,同時,將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列入不良記錄,提升仲介服務機構的規範化水準。該意見還提出,深化投資項目審批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現有執法資源,各縣(市)要整合組建一支投資項目綜合執法隊伍,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湖北日報記者廖志慧、通訊員趙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