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利夯實鄉村振興基礎——改革開放40年湖北農村水利工作回顧

圖為:“華夏第一渠”白起渠(長渠)仍滋潤良田30萬畝,2018年8月成功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遺産名錄。
改革開放40年,特別是近年來,湖北省農村水利工作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農業增産、農民增收、農村富美這一主攻方向,全面激活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動力,加快完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和水生態治理體系,著力提升湖北省農業綜合生産能力、防災減災能力和水資源節約利用能力,農村水利發展實現了質的飛躍。

圖為:宜昌市夷陵區東風渠灌區普溪河新舊渡槽如“玉帶長龍”,夯實鄉村振興基礎。
農田水利建設發力 農業抗災減災能力顯著提升
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獨特的自然環境,造就了湖北省成為遭受洪旱災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改革開放之前,湖北省農田水利因受當時經濟、技術條件限制,工程建設標準低,配套不完善,農田抗禦水旱災害能力偏低,80%以上的農田只能“靠天吃飯”“望天而收”。
為解決這一難題,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終將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作為夯實農業生産條件、提升農業生産綜合能力的基礎條件和重要保障。各地堅持高位推進、科學謀劃、統籌安排、因地制宜,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組織、凝聚社會各方力量,持之以恒抓好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針對歷年來水旱災難暴露出的水利基礎薄弱環節,湖北省委、省政府持續開展了以災後重建為重點的農田水利大建設,通過安排財政預算、整合涉農資金、運用地方債券、引導社會投入等途徑,列入國家172個重大節水供水項目的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大型灌區續建配套等重大水利項目建設加快推進;一大批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新建水源工程、抗旱應急水源工程相繼建成。“十二五”以來,湖北省年均完成投資近400億元,完成土石方近11億立方米、投放機械700多萬台套,水利基礎保障能力邁上新臺階。
經過40年持之以恒、堅持不懈的農田水利大修復、大補充、大完善、大建設,湖北省農業生産條件得到極大改善,湖北省有效灌溉面積達到4667.24萬畝,農業綜合生産能力顯著提升。作為全國糧食主産區之一,以佔全國2.55%的耕地面積,生産了全國3.99%的糧食,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為國家糧食安全作出了不可估量的突出貢獻。

圖為:湖北省新增的12個重點泵站之一——沙洋縣馬良泵站建設現場。
灌排設施提質增效 農田灌排體系初步形成
為適應農業産業結構由單一糧食經濟向農林牧漁全面發展轉變,農業佈局結構由小而全向板塊經濟、規模經濟轉變,農業經營方式由工農分割向産業化、一體化轉變的新形勢,農村水利抓搶國家大興農田水利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持續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以及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初步形成了大中型骨幹為主、小微為輔,灌排自如的農田灌溉、排澇體系。
大中型灌區建設長足發展。緊緊圍繞服務現代農業、服務生態環境、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大力加強大中型灌區繼建配套和節水改造、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建設。尤其是2000年以來,湖北省112處大中型灌區納入國家計劃實施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灌區骨幹工程建設投資規模過百億元,改造配套骨幹渠係建築物1.4萬餘處(座),整治骨幹渠道1.3萬餘公里,新增、改善、恢復有效灌溉面積1000萬畝以上。“十三五”以來,湖北省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治水方針,大力推行高效節水灌溉,新增高效節水面積超過110多萬畝,為農業轉型升級奠定了堅實基礎。
大中型排澇泵站成效顯著。積極發展電力排灌泵站升級改造,湖北省已累計改造大型泵站85處、389座、2638台套、總裝機81.73萬千瓦,改善灌溉面積482萬畝、排澇面積2415萬畝。更新改造後的泵站,不僅提高了安全運行的可靠性,而且工程完好率、設備完好率、安全運行率均達到90%以上,農田防洪標準由原來的3年至5年一遇提高到十年一遇以上。
小農水工程效益明顯。針對農田水利工程點多面廣、微小分散和多龍治水、標準偏低、重數量不重品質等問題,2010年湖北省政府出臺了《關於加快農村小型水利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湖北省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目標任務、投入政策和建管機制。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出臺後,湖北省委決定開展“萬名幹部進萬村挖萬塘”活動,湖北省共整治塘堰20萬口以上,掀起了“挖萬塘、興水利”熱潮,並帶動了農村塘堰及其他小型水利設施的整治與建設。近年來,湖北省中央和省級財政先後安排小型農田水利年度項目近850個,投入資金超150億元,呈現了農業縣市項目全覆蓋、“五小”水利齊發展的良好局面,實現了從偏重出工人數、搞人海戰術向量力適度、注重實效轉變;從注重完成土石方數量向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提高抗災減災能力轉變;從片面追求完成工程數量、增加灌溉面積向注重內涵挖潛、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工程品質轉變。農田灌溉“最後一公里”得到有效解決。

圖為:荊州市荊州區彌市鎮節水灌溉助力湖北高品質發展。
加快深化改革步伐推進農村水利治理現代化
做好“加”“減”“乘”“除”法,將全面深化農村水利體制機制改革作為根本動力,著力構建系統完善、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管理體制機制,強力推進農村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簡政放權,為農村水利工程做“減法”。在規範建設程式的基礎上,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將100萬畝以下大型灌區的初步設計審批、品質監管、招投標、驗收,小農水項目縣的方案審批、驗收,中型灌區初步設計審批、驗收等權限下放到市州林區,進一步簡化了項目前期程式,縮短了週期,加快工程實施進度,充分調動了市州水利局監管積極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創新投入,為農村水利做“加法”。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引導、農民投入為主體、其他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2010年,湖北省政府出臺《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農村小型水利建設的意見》,明確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1000萬元對個人、農民用水者合作組織或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自籌資金實施塘堰擴挖、渠道硬化、興建或承包泵站等小型水利工程給予一定的補助。在增加省級財政的同時,大力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的農村水利工程項目試點,並通過投資補助、財政貼息、價格機制、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激發了各方面積極性,促進了各方協同發力。另外,還出臺《湖北省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維修管護購買社會力量服務管理辦法(試行)》,促進市縣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方案,充分調動了社會參與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維修管護的積極性。
盤活資産,為農村水利做“乘法”。為有效破解農村水利設施有人建、無人管的難題,湖北省將賦權於民、明權于法、還權于市場擺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2012年湖北省委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農村小型水利設施“四個一”目標,一個工程有一份管護檔案、一個管護主體、一份管護協議、一套管護機制。按照“四個一”目標,各地積極探索農田水利設施産權制度和管護運行機制改革,省級選取江陵縣、夷陵區、孝昌縣、通城縣和仙桃市等5個縣市區為改革試點,通過改革,已初步形成了自建自管、受益戶共管、參與式管理、專業化管理、市場化管理和政府以錢養事等較為成熟的建後管護模式。經過三年的改革攻堅,湖北省132.86萬處小型水利工程明確了工程産權,找到了適合自己的“保姆”“管家”和“護工”,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走上了良性運行軌道。
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為農業用水做“除法”。為解決農業用水大水漫灌、水資源浪費嚴重的問題,湖北省積極轉變治水思路,從單一的工程措施節水向綜合性節水轉變,湖北省政府出臺《湖北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各地大力開展田間水利計量設施建設,啟動了農業初始水權分配工作,出臺了政府指導價,部分縣市初步建立了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和節水獎勵機制,農業用水方式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注入綠色生態理念水利工程成亮麗風景
將綠色、可持續作為農業用水、節水的重要抓手,著眼于既要解決大排大灌問題,又解決田間工程問題;既滿足糧食生産用水要求,又滿足農業産業結構調整的用水需求;既滿足水量的供應,又注重水質的提升。把綠色、生態理念注入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既注重渠道、泵站工程實體自身的生態要素,又科學統籌工程在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中的水生態修復和服務綠色發展功能。
用綠色理念引領工程建設。在農村水利工程建設中,首先將生態、綠色、環保理念貫穿始終,大力推廣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並將其作為湖北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先進單位評選表彰的重要條件,確保工程是生態的、綠色的、可持續的。借力河湖長制,在渠道、塘堰推廣實施河湖長制,農田灌溉渠道和小型水源有了“管家婆”和“掌門人”,一大批過去想解決而未解決的水生態、水污染、水環境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灌區、泵站生態環境發生了可喜變化。
服務城鎮綠色發展。積極發揮工程在城鎮化建設中的水生態修復和服務綠色發展功能,支持襄陽引丹、三道河灌區啟動“百里生態丹渠”“綠滿長渠”建設,將文化元素、地理特徵和現代理念融入其中,建成了綠色生態旅遊長廊;仙桃澤口、潛江興隆等灌區,將城鎮需要與園林建設相結合,提升了城市品味和居民生活品質,成為城鎮化建設中的源頭活水和綠色廊道。2018年襄陽長渠(白起渠)被成功申報為世界灌溉工程遺産,成為湖北省首個世界灌溉工程遺産。一大批農村水利工程成為美麗湖北建設中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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