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湖北省網購投訴同比激增七成
“雙11”網購回了一台劇烈異響的洗衣機,賣家拒不接受退貨,找工商後才解除煩惱。類似武漢市民王先生這樣的“雙11”購物糾紛不少。
12月11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的11月湖北省12315平臺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報告顯示,2018年“雙11”消費者網絡交易投訴2766件,同比增長72.55%,呈明顯增加態勢。
11月,湖北省共接收消費者投訴14508件,投訴量同比減少1061件,減幅為6.81%。其中商品類投訴6691件,佔投訴總量46.12%;服務類投訴7817件,佔投訴總量53.88%。服務類投訴所佔比重同比增加了8.92個百分點。
受“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影響,11月消費者網絡交易投訴量明顯增加。網絡交易投訴量佔投訴總量19.07%,接近1/5,佔比同比增加了8.77個百分點。“雙11”期間消費者網絡交易相關投訴主要反映以下問題:一是網購服務差。發貨慢、退換難、售後服務不到位,部分電商平臺、入駐商家擅自擴大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範圍,或未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提示和確認。二是不公平格式條款。商家擅自解釋格式合同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如未作事先告知,隨意設置參與“滿減”活動的商品、時間範圍,不能隨時退款、退款不退全款、附加不合理條件等。三是虛假違法廣告和誇大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産品與描述不符、誇大功效,涉嫌欺詐;促銷活動中商家虛假打折以低價誘購、優惠券無法使用、以缺貨為由單方撤單,電商平臺承諾保價但購後商品降價、平臺拒絕退差價。四是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銷售“三無”産品、商標侵權等問題突出。五是物流配送差錯頻出,如快遞滯留、延誤、包裹損毀、丟失等。(湖北日報記者張茜、通訊員程喆、童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