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累計恢復天然湖泊水域129平方公里
圖為:湖北省第三大湖長湖落日勾勒出人水和諧的生態景觀。
12月12日,湖北省湖泊局介紹,通過實施退垸(田、漁)還湖,湖北省近年來已累計恢復天然湖泊水域面積129平方公里。
湖北省湖泊局表示,湖北省嚴把涉湖項目審批的環境關,全面整治築壩攔汊,通過實施退垸(田、漁)還湖,湖庫養殖污染專項整治等措施,湖北省已恢復天然湖泊水域面積129平方公里,拆除圍欄圍網和網箱養殖122.2萬畝,取締122.2萬畝投肥養殖122.2萬畝,有效防止了水資源過度開發。
圖為:湖北省第三大湖長湖落日勾勒出人水和諧的生態景觀。
通過整治後,一批湖泊水質轉好,成為水清、魚歡、岸綠、景美的水生態景點和水文化廊道,周邊居民生活環境明顯改善。武漢咸寧等一批城市內湖,在生態修復後,顯著地改善了城市的生活環境,提升了城市文化內涵和品位,東湖水質已由劣V類轉變為可供游泳的III類水,部分子湖甚至達到可直接飲用的II類標準。沙(湖)、鯇子湖、磁湖等湖泊通過水生態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後,成為周邊老百姓休閒景點。武漢金銀湖、黃岡遺愛湖、荊門莫愁湖等一批湖泊建成水利風景區或濕地公園,成為湖北省水生態文明建設的亮點。(湖北日報記者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