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將實行告知承諾制
原標題:武漢工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將提速 試點區域明年實行告知承諾制
12月19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環保局獲悉,從2019年1月1日起,武漢市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將實行告知承諾制。這意味著符合要求的項目今後不再需要實質性審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武漢市被列為全國改革試點省市之一。
為加速改革,武漢市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實行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並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據介紹,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項目,建設單位按照相關法規和技術規範提交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承諾書及其委託的環評單位的承諾書等申報資料後,環評審批部門不再對環境影響報告表開展實質性審查,應當場出具審批意見並同步在官方網站公開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的承諾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文。建設單位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項目合法性負責,並承擔項目建設相關一切法律責任。環評單位對環評結論負責,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武漢第一批試點區域及項目類別包括東湖高新區、武漢開發區等,其區域內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且不屬於園區禁建的項目;市域範圍內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民生工程或者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
需注意的是,失信單位(列入信用黑名單的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各環評審批部門在受理環評文件前,會查驗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的信用記錄。環評弄虛作假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也會被列入信用黑名單。(長江日報記者陶常寧 通訊員王勇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