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垸還湖” 湖北洪湖將“長大”近二十萬畝
原標題:“退垸還湖”進入實質性施工階段 洪湖將“長大”近二十萬畝
圖為:洪湖濕地翔鳥雲集。
洪湖濕地生態修復又有新進展。1月5日,從湖北省林業局濕地中心獲悉,繼2017年拆除大湖圍網後,洪湖退垸還湖、還濕工程已于上月進入實質性施工階段。根據規劃,2021年1月31日前,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包括湖區島嶼上、與保護區毗鄰的排水閘河道兩邊的養魚池等各類圍垸,總面積近20萬畝,必須全部拆除,洪湖生態保護進入全新階段。
濕地生態修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近年,我省通過開展野生動物棲息地營造、水生植被恢復、水源涵養林建設,還原濕地生態原貌,濕地生態功能明顯恢復。洪湖恢復水草面積12萬畝,天然荷花面積恢復4萬畝,越冬候鳥增加近10萬隻,新發現了國家二級保護水生植物野大豆和粗梗水蕨。
威脅洪湖水質的,還有存在於洪湖流域的大小圍垸、圍埂。它們阻礙湖泊水體交換和濕地生物多樣性,更是導致洪湖災害頻發的重要原因。2017年5月,荊州市啟動調查摸底,對洪湖退垸還湖、還濕工程進行總體規劃。列入當年退垸還湖(還濕)範圍的圍垸,其經營者應當在當年12月31日前,自行處理圍垸産品,清除圍垸上的附屬設施,退出、撤離圍垸,將圍垸移交給屬地縣級人民政府管理。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退垸任務的,給予適當獎勵;逾期未完成退垸任務的,依法予以退出、撤離。未列入當年退垸還湖(還濕)範圍的圍垸,應當實行生態養殖,禁止使用超標藥品和肥料。退垸還湖(還濕)由當地政府依法給予退垸補助和設施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圍垸現狀。對增加的圍垸面積及設施,撤除時一律不予補助、補償。
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朱俊華表示,力爭在三年之內拆除所有圍垸,五年之內基本完成拆除區域的生態恢復,真正再現洪湖水浪打浪的壯麗景象。(湖北日報記者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