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設立專項資金獎補四湖流域污染防治
《荊州市四湖流域水質考核和生態補償試點暫行辦法》1月實施。2019年和2020年荊州市政府每年列支1000萬元,四湖總幹渠沿線6個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每年各繳納1000萬元,作為四湖流域水質考核和生態補償資金,持續改善四湖總幹渠水質,到2020年所有國控斷面達到國家考核要求。
四湖流域水系複雜、河網縱橫,人口密集。因特殊的地理環境和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流域內水環境污染形勢嚴峻。為改善四湖流域水環境,探索流域綜合治理經驗,建設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荊州市政府按照“受益者補償、損害者賠償、保護者受償”的原則,在四湖流域建立跨界斷面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機制,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參與試點的有荊州區、沙市區、荊州開發區、江陵縣、監利縣、洪湖市。
據悉,荊州市水質考核和生態補償資金用於防治四湖流域水污染,包含考核水系的河道清淤、生態護坡、沿岸截污、生態濕地等項目,且只對地方資金投資的部分進行補助,以促進跨界斷面水質持續改善。全市在四湖流域主渠道和主要支渠設立53個監測考核斷面,今年起每月採集檢測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3項指標,按照各地季度分值所佔權重,在年度專項資金的25%範圍內計算生態補償資金。(湖北日報記者李光正、通訊員荊文靜、徐志強)